4.1工艺用水主要是指生产中直接接触容器的最后一道清洗、配制等用水;生产用水指清洁及生产中的洗涤等工序所用的水;本厂使用的工艺用水为纯化水,生产用水为饮用水,符合GB5749标准。
饮用水:指经净化、消毒的自来水或深井水,水质必须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工艺用水:以饮用水为水源,经反渗透法处理制得的水,其水质符合企业制定内控标准。
4.2生产用饮用水适用范围:洁净区的容器具、工具、卫生工具、工作服初洗。
工艺用水适用范围:配料用水、车间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器具的最后一道清洗。
4.3各种水的制水设备、贮存设备、输送管道的材质应无毒、耐腐蚀、易清洗消毒,并要制定清洁规程。
4.4各种水都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生产用水每天在制水岗位抽样检查部分项目一次,化验员人员每月应对生产用水检查1次,每三个月对饮用水检查细菌总数及部分化学项目一次,每年送有资质的单位做全检一次。
4.5各种水都应规定贮放的时限,**过时限的应该废弃。室温贮存、输送生产用水的设备、管道及静止管道(24小时不流动者)应定期清洗、消毒(或灭菌)。
4.6各种水的贮存、输送管路均要有内容物和流向标志。
4.7保持制水场所的环境整洁,贮水水槽都应加盖,防止污染,遇停水贮水槽和管路都不应放空。
4.8工艺用水的贮存应有防止污染和微生物滋生的措施。
4.1拼箱工作由车间包装班执行。
4.2同品种、同规程产品零头只限两个批号拼为一箱,且装箱合格证及外箱需注明其两个批号及各自数量,并作好拼箱记录。
4.3拼箱后的产品与后一个批号的产品一起码放,可以按正常产品销售并作好记录。
4.4同品种、不同规格的产品不能拼箱。
4.5不同品种不能拼箱。
4.6合箱的产品两个批号不必相邻,但两批号产品生产日期间隔不得**过一个月。
4.1车间根据本车间各品种的工艺规程及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本车间关键工序的工艺控制点。报生产部审核,分管**批准。
4.2各车间操作工应根据关键工序工艺控制点,严格控制,以确保成品质量。品保专员按标准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操作者改正,严重问题报告车间负责人和质检部经理。
4.3车间按工艺查证制度对每批产品的工艺控制点进行查证,品保专员对每批产品的工艺控制点进行检查,同时在审查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时对工艺控制点的各项指标进行审查,发现偏离指标允许范围的,要组织车间查找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再发生。有影响成品质量的,应按不合格处理。
4.4车间应在质量分析会上对本月关键工序工艺控制点进行分析,总结经验,纠正偏差。
4.5由于工艺改革,原辅料变更,成品质量标准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工艺控制点进行修改的,由车间负责人组织人员依据新的工艺规程提出修改意见,报生产部审核,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检验 125 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26 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
127 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
128 应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原料控制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以有效验证生产过程中的控制措施。净含量、感官要求以及其他*受生产过程影响而变化的检验项目的检验频次应大于其他检验项目。
129 同一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的检验项目可以一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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