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必须按规定做好请验、检验工作,质检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按如下要求出报有关部门:
4.1 化验员接到样品后应按各样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并签章;
4.2 质检员应对化验员出具的检验记录,按相应的质量标准逐项核对,并复核计算,在确认无误后,签章。在此基础上,汇总该品种的检验记录,进一步按其质量标准核对检验项目,并出好检验报告书后送主管审核;
4.3成品检验结果审核:主管在核对化验员出具的成品检验报告书、检验原始记录及质检员出具的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审核单、以及批生产批包装记录后,在成品放行审核记录上签章,符合要求的由质检部主管签发成品放行单,不合格品应在检验报告书上加盖不合格品章;
4.4物料检验结果审核:主管在核对化验员出具的物料检验报告书及检验原始记录的同时还应核对物料供应是否合格供应商供应,根据物料质量标准签发物料使用审核记录,合格的物料在检验报告书上加盖同意使用章,不合格的加盖不合格品章;
4.5中间产品检验结果审核:车间质管员对中间产品、检验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核后盖上同意使用章;
4.6物料检验报告书交仓储部;
4.7成品检验报告书与成品放行单由质检员转交仓管员,仓管员凭成品检验报告书及放行单办理入库手续;
4.8所有检验项目检测完毕后,应在五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4.1易燃、易爆、剧毒及易制毒试剂的购买
4.1.1 每年12月根据下年度生产计划、检验计划和易燃、易爆、剧毒及易制毒试剂库存情况,质检部材协助采购制定计划单,并派专业人员去购买。
4.2易燃、易爆、剧毒及易制毒试剂的接收
4.2.1 应设两人专门负责易燃、易爆、剧毒及易制毒试剂管理工作。剧毒管理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
4.2.2验收
4.2.2.1验收时,必须有2位管理员同时在场。
4.2.2.2两位管理员先后检查易燃、易爆、剧毒及易制毒试剂的包装情况,检查内容应包括:
① 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
② 包装严密、无启封痕迹;
③ 无污染、渗漏、破损。
4.2.2.3准确称定内包装(未开口状态)毛重,2人核对确认。
4.2.2.4上述项目验收合格,填写接收记录,2人先后签名。接收记录内容应包括:编号、品名、规格、购进日期、称重、包装、验收者签名。
4.2.2.5以上有一项验收不合格,管理员应拒绝接收。
4.3易燃、易爆、剧毒及易制毒试剂的储存保管
4.3.1易燃、易爆、剧毒及易制毒试剂 须置于专柜中或专库中储存,应有双锁。
4.3.2储存环境及条件:严格按各品种项下要求储存。
4.3.3氰化物严禁与酸混存。一旦发生火灾,不能使用酸碱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可用砂土灭火,灭火时须戴防毒面具。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组织因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问题引起的事故应急和救援,有效控制事故扩大,大限度地减少人身财产损失,**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产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措施。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降到小程度。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环节可能引发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要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公司统一**,各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措施,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1.3 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
1.4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公司所生产的食品用纸容器产品在生产加工、仓储、运输、以及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的对包装食品的污染,造成对人体健康潜在危害,并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5验证方案的制订和审批。
4.5.1验证小组组长负责验证方案制订。
4.5.2验证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方案编号、验证目的、验证方法、采用文件、验证合格标准、
验证周期。
4.5.3验证方案报质检部审核,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批准。
4.6验证方式有前验证、回顾性验证、同步验证和再验证。
4.7验证实施。
4.7.1验证方案批准后,验证小组按验证方案组织实施,验证**小组负责协调并负责收集、整理验证的记录和数据,起草验证报告。
4.8验证报告及其审批。
4.8.1验证报告包括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报告编号、验证目的、验证方法、验证结果、采用文件、验证合格标准、验证周期、评价和建议等。
4.8.2验证报告报质检部审查,并签注评价和建议。
4.8.3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验证报告进行审批。
4.8.4必要时,可进行验证结果的临时性批准:验证的书面总结和审批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在验证试验完成后,如结果正常,验证总负责人可以临时批准已验证的生产工艺及产品投入生产。产品验证中生产的试产品必须在终验证报告批准后,方可报质检部批准投放市场。
4.9验证证书发放。
4.9.1验证报告批准后,由验证总负责人签署验证证书,说明该项验证工作已完成。
4.9.2验证证书可复印若干份,一份给验证所在单位(若为设备验证应有一份进设备档案),一份存档。
-/gjijea/-
http://linfujia.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