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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审核验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是否符合策划的结果,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及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覆盖的所有过程和所有区域的内部审核。
3. 职责
3.1 食安小组长
a) 确定审核组成员及审核组长,批准内审计划。
b) 评审审核结果,并向总经理汇报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任何改进的机会及变更的需要。
c) 审批纠正措施产品,监督各部门实行纠正措施。
3.2 办公室:组织开展内审工作,整理、保存内审记录。
3.3 各部门:配合内审工作的实施,纠正内审发现的不合格。
3.4 审核组长
a) 负责审核各阶段的工作。
b) 制定审核计划及检查表,明确内审员分工。
c) 编写审核报告。
4. 定义
5. 工作流程
5.1 内审策划: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内部审核,且二次内部审核时间间隔应在十二个月内,并配合第三方审核的时间安排,在第三方审核前完成。内审采用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考虑追加临时内审:
a 公司组织架构发生重大变化
b 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时
c 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范围变更包括覆盖的要素和产品时
d 进行第二方、第三方审核前
e 市场需求发生变化
f 客户严重投诉时
5.2内审准备
5.2.1每次内审前,由食安小组长负责任命审核组长,组建审核组。
5.2.3 审核组长负责根据内审计划安排以下内容, 对审核组成员进行分工,编制《内审实施计划》:
a) 审核目的、性质、范围和依据;
b) 内部审核的工作安排;
c) 审核组人员名单;
d) 审核时间、地点;
e) 受审核部门及审核要点;
f) 预定时间,持续时间,会议时间;
g) 审核报告分发范围及日期;
5.2.4审核组收集并审阅受审部门的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文件及以往审核报告编制《内审检查表》,经审核组长批准后备用于内审。
5.2.5 《内审实施计划》经食安小组长批准后提前5—10天发放给受审区域,受审区域若对计划有异议,于内审**天反馈给审核组长以便及时调整。
5.2.6内审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内审员不允许审核自己的工作,以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性、立性。
5.2.7 审核组长在审核3天前,与受审部门负责人接触,约定审核时间、陪同人员等问题。
清洁消毒设施
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应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
废弃物存放设施
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应标识清晰。必要时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并依废弃物特性分类存放。
个人卫生设施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处应设置更衣室;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处可按需要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生产车间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如设置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其规格尺寸应能满足消毒需要。
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卫生间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储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应在清洁作业区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
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
根据对食品加工人员清洁程度的要求,必要时应可设置风淋室、淋浴室等设施。
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仓库的设计应能易于维护和清洁,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储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
储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清洁剂、消毒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的聚集和滋生。
除生产车间外不定期喷杀蚊蝇一次(夏、秋季增加喷杀频次),每年对鼠类进行一次捕杀,防止蔓延和对产品的污染。
使用各类或其他药剂前应做好以人身、产品、设备、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应贮存于库房或柜橱内,专人负责保管。
原料的仓储条件必须符合仓储要求,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每天查看库房温湿度,检查是否符合贮存要求。如温度过高,则要通风换气;湿度**标则要除湿,不致以生虫、发霉.
应有防虫、防鼠设施。库房悬挂诱蚊灯和放置捕鼠笼,并定期检查。
原料库应定期检查,发现生虫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
生产厂房、仓库的排水道中,地漏要盖紧,排水道出口处加装铁栅,防止老鼠和其他动物爬入。
每周由车间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厂房的管理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质检部定期抽查。
检验频次 检测依据 (1)检测依据:
申请认证产品执行标准(可另附页):
我国有关指南、标准、规范或相关要求(可另附页):
进口国(地区)有关指南、标准、规范或相关要求(可另附页):
(2)是否为适宜、有效现行版本?
(3)是否根据我国和进口国(地区)有关指南、标准、规范或相关要求策划抽样检验活动,确定产品安全性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
□是; □否
检验项目(国内) 检验项目 内容(限值) 检验方法 判定依据
检验项目(出口) 检验项目 内容(限值) 检验方法 判定依据
抽样检验方式 □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检测机构完成,检验机构应满足GB/T 27025的要求
□由现场审核人员利用申请人的检验设施完成(如采用此方式,认证机构是否提出对所用检验设施的控制要求:□是; □否)
□由现场审核人员确认由其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的方式完成(如采用此方式,认证机构是否核实检验机构的资质与能力:□是; □否;是否对检验结果时效性的合理性进行判定:□是; □否)
其他
要求 (1)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中检验项目不全时,审核组是否提出处理方式:□是; □否
(2)具体处理方式或控制要求(可另附页): 。
甲方获得认证后,应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应持续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乙方《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须知》的有关要求。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监督审核(包括专项监督和不通知检查)、认可机构的确认审核和见证评审。
甲方获得认证后,有权根据《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须知》的要求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但不得以损害乙方声誉的方式使用管理体系认证结果,不得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过程或服务通过认证,不得做出使乙方认为可能误导或未经授权的有关管理体系认证的声明。如果甲方将认证证书的副本提供给其他人,认证证书应被完整地复制并符合《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须知》的有关要求。
在证书有效期内,当以下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报:①发生与获证领域有关的重大投诉;②发生重大事故;③发生任何违法行为或产品/服务被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④被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⑤发生其他对认证有影响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变更;组织和管理层变更;联系地址和场所变更;获证管理体系覆盖的运作范围;管理体系和相关过程的重大变更;管理体系覆盖的有效人数变更等);⑥认证公开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需通报事项。
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撤销时,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认证证书被撤销的,甲方应将认证证书交回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