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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S认证申请**回收标志认证辅导
GRS认证咨询GRS回收标志认证顾问
GRS认证培训GRS**回收标志认证辅导
审核资料按标准整理完成
注册材料辅导协助完成
GRS认证辅导GRS回收标志认证咨询
公司机构有相关资质
办理流程依据注册要求
适用标准新版
价格费用依据企业规模确定
认证种类GRS**回收标志认证申请
I.负责文件(记录)控制与管理
II.人员的招聘与日常管理
III.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IV.有关法律、法规的收集
V.、健康与卫生的检查与监督
VI.对员工的健康、、卫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监督与检查
VII.废弃物的处理
VIII.负责防火及应急预案的演习与修订
1.目的
规定与GRS产品有关要求评审的过程,对组织是否有能力满足要求进行确认,确保产品满足GRS标准的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受理的GRS产品订货业务。
3.定义和缩略语
交易证申请指南:进入CU在线系统申请TC。当成品出运后,进入CU客户端申请交易证。
交易证:购买原料时,由供应商提供的原料的交易证。用来产品的GRS质量和数量。
标准GRS:参见英文版标准原文。
声明: 来自原料供应商的声明书,版本参见CU公司的RECSUPPDECL.F01(03)。
4.引用文件
**回收标准GRS
交易证申请指南
外销合同
注:所引用文件均为当前使用的版本。
5.职责
5.1.业务员
受理客户的邮件与电话业务,并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沟通,筛选供应商生产,确定产品生产规格,直至签订合同,跟踪订单生产,办理相关出运手续,结束服务。
5.2.业务助理
负责保管已生效的买卖合同书,GRS标准书,办理对应合同产生的,跟踪工厂订单生产。
6. 工作程序
6.1 顾客要求事项
6.1.1业务员收集顾客对回收产品的要求事项,确认收集下列要求事项:
a)有关顾客对产品标准要求事项,是GRS还是普通产品.
b)有关交货和交货后的GRS回收产品的要求事项
c)其他GRS产品已知的要求事项
d)与GRS产品相关的标准要求事项
e)GRS产品外唛及标签和吊牌的要求事项
6.1.2.当收集到的要求事项与合同、订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与顾客联络进行解决。
6.1.3.要求顾客确认并认可已明确的要求事项
6.1.4.向加工工厂确认本公司是否能满足要求事项。不能满足时,应与顾客联络进行解决。
6.1.5.将已明确的要求事项和确认者以及为确保满足这些要求事项所采取的对策记入附录《顾客要求事项记录》。
6.1.6.有设计和开发之需时按《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明确和评审设计开发方面的要求事项。
6.2 订单业务受理
6.2.1.收集顾客对GRS产品的要求事项,确认收集下列要求事项。原则上订单受理业务应书面受理。但无法通过纸质传送时,可通过传真或者复印件受理。以后再补上原件。
6.2.2. 做成附录《外销合同》。
6.2.3.下订单给工厂时,应按照程序提交给业务经理审核确认。
6.2.4.每月汇总当前订单进展状况,做成订单表。
6.2.5.将做成的订单发送给业务经理,及工厂负责人,督促并协调进展。
6.2.6.确认生产情况,调整出货,记录生产现场的产品出货日。
6.2.7向CU公司提交GRS的产品规格表,填写申请,并安排TC原件寄交客户,保留复印件备查。
6.3 订单的追加与更改:
6.3.1.订购追加及变更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如无法利用合同原件进行,则以传真或扫描形式进行后再补上。
6.3.2.确认订购内容,包括确认商品编号、品名、订购单位及交货期。
6.3.3.将问题的地方与订购者取得联系。
6.3.4.按照《生产控制程序》实施。
6.3.5.将追加及变更内容记入附录《追加、变更记录》。
7. 相关文件及记录
参见原始记录
(1)《管理手册》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编号并发放。
(2)《管理手册》由办公室组织编写。
(3)《管理手册》由总经理签署发布。
(4)《管理手册》发放范围、对象由总经理确定并批准,经批准的《管理手册》持有者或部门不得擅自对流、外借或外送。
(5)非受控《管理手册》可发给有公共关系的对流单位或个人。
(6)文件的修改、换版及作废、收回执行《文件管理程序》。
(7)受控《管理手册》持有者,当要调离本公司或在本公司内不再从事相关工作时,应及时将《管理手册》交回办公室。
(8)《管理手册》在使用期间,可提出修改意见,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办公室,经整理报送总经理审阅批复。
(9)换版后的版本和编号,要重新编写,日期为相应的换版日期。
(10)文件更改通知单由办公室发送到所有受控《管理手册》持有者手中,受控《管理手册》持有者应及时按文件更改通知单修改。
(11)本《管理手册》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翻印和复印。
(12)《管理手册》在实施中解释权归办公室。
(1)总经理
a)执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责并报告工作;
b)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的行政、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工作;
c)召集和主持行政办公会议;确定有关的相关方及其需求和期望;对公司需要面对的风险和机遇及措施进行确认。
d)组织和制定公司年度经营、发展、财务、人力资源、劳资、福利等计划;主持制定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
e)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f)组织制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重大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决策,主持管理评审;
g)确保建立各级组织机构,确保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h)负责《管理手册》的批准和颁布。
i)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益和经营成果,决定对公司员工的奖惩、升级和加薪、雇佣和解雇辞退等事宜。
1 目的
1.1 确保外包加工的GRS产品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GRS系列产品的外包加工过程。
3 职责
3.1 营运部计划负责外包加工要求的提出;
3.2 质量管理部、外协部负责外包方的评价和日常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本公司可能外包工序为:印花、绣花等。
4.2 若公司有外包需要时,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了关于外包工作的协议或合同。应保证以下内容
4.2.1 公司必须具有将作为外包加工的输入材料的法律所有权;
4.2.2 公司在外包加工的过程中不会放弃材料的法律所有权;
4.2.3 该协议或合同包括关于保留 GRS 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外包承包商或工作的权力的条款;
4.3 公司制定ZDSP2G20《采购控制程序》、ZDSP2G58《外协管理程序》控制公司所有外包供应商。
4.4 对外包加工,公司应保持可追溯性与书面跟踪。
4.5 外包流程
4.5.1 有外包要求时,由营运部计划,与外包方联系确认具体外包工序。
4.5.2 与外包方沟通确认好外包事项后,由营运部储运组准备好外包前的原料或半成品,并负责发运到外包方。
4.5.3 外包方应设置的GRS原料区域以存放GRS原料或半成品 。
4.5.4 外包方应按本公司外包合同要求的产品名称信息开具生产作业单。
4.5.5 外包方工序的负责领料的人员,发现生产作业单上物料名称是以“GRS”开头时,必须领用对应的物料才能生产,在《领料单》上“GRS”物料并与外包方仓库认真核对;
4.5.6 外包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应按本手册2.4、2.5对应的仓储、生产控制的要求执行。
4.5.7 用于GRS认证材料生产的材料可以被追踪和控制,在外包加工期间,不可同任何其他材料混合或受到污染
4.5.8 承包商应在全程采用本公司的《产品流转卡》识别GRS和非GRS产品,并将《产品流程卡》随产品交付给本公司
4.5.9 外包若是由其他公司进行,应在本公司的系统中填写相关的工序数据;若是由其他公司进行,则外包公司应在本公司的《产品流转卡》详细填写相关的工序数据(工序投入数和工序产出数)。
4.5.10 外包产品进公司后,质量管理部应对产品进行检验,除正常的质量检验项目以外,公司检验员应关注GRS产品的标识及《产品流转卡》。
4.6 记录要求
4.6.1 组织必须记录所有加工或生产 GRS 认证材料的承包商名称与联系方式。
4.6.2 组织必须在外包前通知其认证机构,加工或生产 GRS 认证材料的新承包商名称与联系方式。
4.6.3 组织必须在外包工作完成并在检验合格后,按正常生产的流程开具。
4.7 标签 :组织必须确保承包商只在外包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上使用GRS标签。
4.8 组织必须确保承包商不将 GRS 商标作为宣传目的使用。
4.9 禁止:公司必须确保承包者本身不再外包加工,即在外包协议中材料不可从一个外包承包者转 到另一个承包者。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5.1 《生产作业单》
5.2 《产品标识卡》
5.3 《各工序生产日报表》
5.4 《产品流转卡》
5.5 《统计报表》
⒈目的
提供GRS纺织品适宜的贮存防护环境,规定贮存和防护的要求,防止GRS回收产品在使用和交付前发生错用、损坏、变质和丢失,维持原有产品质量。
⒉ 范围
适应于GRS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过程中在包装、搬运、贮存和防护交付过程中的控制。
⒊ 职责
3.1各车间负责GRS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包装、搬运与防护控制;
3.2 采购部和仓库负责辅料的贮存和防护管理控制;
3.3 经营部和仓库负责GRS原料和产品的搬运控制及成品交付;
3.4 仓管员负责具体物资的贮存和防护工作,财务部实施检查和督促工作。
⒋ 程序
4.1 搬运前的清洁检查
4.1.1 检查搬运场所是否隔离并已经标识清楚GRS存放地。
4.1.2 检查搬运工具是否为GRS产品并没有受到污染。
4.2 搬运
4.2.1搬运分为一般产品搬运与危险品搬运两大类。
a、一般产品:原料、车间内的在制品和成品包
b、危险品:汽油、煤气罐等
4.2.2原料、成品入库、出库的装车采用小车、铲车或人力搬运。在搬运过程中,装卸工应注意对产品标识的保护,并防止产品在搬运因搬运不当造成损失。
4.2.3原料应由各车间领用出库。
4.2.4生产车间的在制品由下道工序各自搬运,搬运时应注意清洁卫生和避免车与车之间相撞。
4.2.5成品布和成品包的搬运,后包装工应将标识好的成品布整齐堆放在木板上,由打包工按要求把成品布拉往打包机台,打好包后用小车将包拉入堆放区域内分类堆放,并对成品包的标识进行保护。
4.3 贮存和防护
4.3.1仓库管理员按《仓库管理制度》负责对产品的贮存和防护控制。
4.3.2产品入库时,仓管员核对入库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及检验合格无误后,方可入库,并开具入库单。
4.3.3贮存场所应宽敞、通风、通道顺畅,无其它无关杂物品。
4.3.4产品入库后,仓管员即使按区域、规格及品种分类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品种、数量等。
4.3.5产品堆放应有垫板与地面隔离予以防潮(现进现出和临时堆放除外)。
4.3.6贮存场所应做好防火措施,具体按《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4.3.7应做好产品贮存台帐,做到帐目清晰,确保帐、卡、物相一致。
4.3.8产品出库凭出库单,仓管员应及时在台帐上做好记录。
4.3.9产品贮存期间,应注意防潮、防霉、防火等防护工作。
4.3.10仓管员要经常检查库存产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3.11经营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库存的检查,督促改进贮存管理并记录。
4.4 包装和交付
4.4.1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顾客要求和有关规定编制包装工艺,明确包装材料、包装工艺和验收要求。
4.3.2 车间应按生产技术部提出的产品包装工艺及检查包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3.3 质量检验员在成品抽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包装是否符合书或规定要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车间处理。
4.3.4 合同没有规定包装要求的按公司的包装要求执行。
4.3.5 经营部根据合同要求联系运输工具,安排装车时间,确保产品按合同要求的时间送至交付地点。
4.3.6 经营部应在交付前去成品(仓库)了解产品生产入库情况,确保产品按时交付。
4.3.7 成品仓库发货由经营部按合同期限下达调运通知单才可发货。
4.3.8 业务员应按调运通知单同仓管员清点和检查发出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内容一致,并由装卸工将成品装上运输车辆。
4.3.9 产品发出收到后,一般情况下,顾客应在发货单(联系单)上签字或盖章,由营业员或委托汽车驾驶员带回本公司交给仓管员。
4.3.10需要租用运输车辆的应与运输公司签定合同或者协议,应确保运输过程对产品不丢失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