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顾问协助
资料咨询依据法规
周期3-6个月
条件提前规划
前提辅导完成
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安全管理制度
1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即电气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作业(驾驶和维修)、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安全知识以及实践经验。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知识,必须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参加由有资质单位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地、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方能上岗立操作合格证批准范围内的特种作业。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证**期或**出合格证批准范围者,不得上岗立操作相应的设备。
4 特种作业人员的送外培训考证和定期复审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落实。
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有特种作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禁忌症的特种作业,由用人部门和劳资人事部门进行调岗。
6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7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的复审和换证工作。
8 新员工如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安全教育前,持操作证到工程部办理登记、查验工作。
1 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行职责,不得偏袒徇私。
2 值勤时和蔼严正,不卑不亢。
3 值勤时应按规定,着装整齐,配带应急及具。
4 值勤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到重大灾变时,应临危不乱,沉着冷静,按预定程序处置。
5 值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况。
6 应熟记公司内各重点防范部位、水、电、仓库、门锁、摄像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便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处置。
7 对进出公司人、物、车辆按制度进行管理,对未办理进出公司手续者,一概不准进出,并禁止携(夹)带入公司,除公司生产所需原料外对危险或易燃易爆品应严禁携入。
8 应遵照路线按时(1小时1次)或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时对重点防范部位和其它各处进行。
9 交换班时,应将值勤中各点和监视器反映情况或所见重要事项,以及时间等登入“值班记录簿”,并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责
企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以下简称新版《基本规范》)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该标准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会归口,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负责起草。该标准实施后,现行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将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