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内容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所在地厦门&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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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认证培训新版标准及应用培训
周期1个月内
*申请体系认证时需提交的的资料(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申请方法律地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资质和许可证的行业)
□商标注册复印件或商标授权明(认证证书中表明注册商标时需提供)
□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手册、程序文件等)
□组织认证场所清单(两个或两个以上场所时提供,按附件要求填写)
□生产/服务工艺流程示意图、主要生产和检验/监测设备、产品适用标准清单
文件规章制度
*1条 为规范公司文件处理工作,避免文件处理中的扯皮推诿现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条 公司管理文件处理的归口部门为资料员。
*三条 以公司名义发的文件为自制文。上行文(发往上级单位的文件)一般用“请示”、“报告”等文种;下行文(发往下属分公司、员工的文件)一般用“通知”、“学习交流通报”、“决定”、“任命”、等文种。请示类文件一事一报,主报单位为受理该事项的上级机关,其它上级单位也应知晓该事项时,可以抄报形式报送。
*四条 自制文件(主要是学习通报,一月一期)由资料员搜集拟文,拟文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简明扼要,表达清晰。自制文校对由拟稿人负责。
*五条 自制文件统一由行政部审稿后签发。
*六条 资料员负责发文后的信息收集及反馈,并及时将文件归档。
*七条 公司收到外单位发来的文件为外来文。资料员对外来文进行收文登记后,由行政部拟办(拟办时,应办文人员、传阅范围,重要文件应送公司总经理阅批);需要办理的文件先交办文人员办理,办文责任人应将办理结果以文字形式在办文单上记载,并向行政部进行汇报。资料员负责文件催办和信息反馈,加快文件传阅速度,及时归档。
*八条 文件处理过程中,凡涉及文件的人员均应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规定,注意保密。
*九条 文件处理过程中,阅件人应用钢笔签署名字和日期。
*十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1.0 目的
对质量体系所要求的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用以质量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为生产提供可追溯性,必要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2.0 范围
适用于质量记录使用、收集、标识、保存、查/借阅及归档、参与作业的相关部门和个人。
3.0 定义(无)
4.0流程图
工作流程
责任部门/者
使用表单
相关说明
查阅
质量记录填写
质量记录汇总
呈批、收集、归档
销毁
保存
人事/文员
质量记录一览表
汇总所有质量管理表单
使用部门
相关表单
认真、及时、准确、完整、清晰填写表单
使用部门
相关表单
按流程规定报审/批表单
及时分类整理归档己填写完整的表单,建立标识与索引,以便于查找
相关部门
相关表单
按规定保存年限分类保存,做好“五防”工作
相关部门
需求部门、外部机构
内部查阅,经过部门主管与保管人审核,外部查阅经过管代确认
相关部门
销毁记录
逾期记录,按规定审批并有人监督销毁,保存销毁记录
接待规章制度
条 为做好公司接待工作,维护公司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二条 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财务部,负责车辆接送、住宿安排、餐饮安排、陪同参观、接待票务等相关工作。
*三条 接待对象:
一.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人员;
二.上级机构来公司检查、督导工作的人员;
*四条 参与接待的人员应注意维护公司形象,穿着整洁,热情,举止文明。并注意保守公司机密。
*五条 接待事项
一.接送——接送客人应准时,随车接送人员和司机应热情,注重礼仪;会谈前,主接待部门和人员应准备好会谈预案(包括主谈人、会谈目标、策略、协议草稿等),会谈预案属公司机密,任何人都不准泄露。
二.住宿——根据接待需要,需安排客人住宿时,由行政财务部提前协助订房。住宿费由客人支付的,应尽量按客人要求订房;由公司支付的,应由公司总经理或行政部审批。
三.票务——根据接待要求或客人要求由行政财务部预订车(船/机)票。票款由公司支付的,应由公司总经理或行政部审批。
四.礼品——需向客人赠送礼品时,应由行政财务部拟订礼品名称及价格,报由公司总经理或行政部审批。
五.宴请——需宴请客人时,应考虑客人的地域风俗习惯,并力求朴素大方,又厉行节约。就餐标准应控制在50元/人以内,**过该标准时,应由公司总经理或行政部审批。陪餐人数由总经理或行政部审批安排。
六.观光游览——需安排客人游览时,应事先由行政财务部门拟订游览景点和费用预算,应由公司总经理或行政部审批。
*六条 公司禁止在接待中的一切不良行为。接待中收受的礼品(含现金及有价证券)应一律上交行政财务部。
*七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财务部。
1 基本情况
1.1 受审核方名称:
1.2 注册地址:
现场/生产场所地址:
1.3 高管理者/法人: 副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1.4 认证审核类型及目的
审核目的
□确定组织管理体系与审核依据的符合性
□评价管理体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的能力□评价管理体系确保组织持续实现其规定目标的有效性
□是否推荐注册/再注册
□确认企业的管理体系在证书有效期内是否正常运行
1、始终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的相关认证程序等规定;
2、建立并持续有效运行相应的体系;
3、体系正式运行至少三个月后,行业6个月,并完成了内审和管理评审方可实施正式审核;
4、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5、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6、为实施审核做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检查文件;接触的所有过程、区域、记录及人员提供条件。适用时,为接纳到场的观察员、认可评审员等提供条件。
7、在调查投诉、事故、变更认证、对暂停认证进行追踪等情况下应接受乙方开展的现场审核。
8、协助认可机构、部门开展的见证审核、确认审核、监督检查等,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9、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的信息和记录;
10、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擅自利用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宣传与认证结果有关的事项时不应损害乙方的声誉;
11、在获证后维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并配合乙方实施监督审核。在一个为期三年的认证周期内,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日起的每12个月内进行一次, 且每次审核间隔期不能**过12个月。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监督审核费用。
12、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或自身要求,提出可息的限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