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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资料协助准备
认证材料收集整理
证书有效可查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周期30-90天
通风排烟
食品处理区、就餐区空气流通
烹饪区机械排风
产生油烟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油烟过滤装置
大量蒸汽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排汽,凝结水引泄
排气口易清洗、耐腐蚀配置防虫网罩(不小于16目)
1 目的:对不合格品加以识别、判断及重新处理,以杜绝产品实现各阶段不合格品产生。
2 适用范围:原辅材料、外购件、成品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 定义:无
4 职责:
4.1检验员:负责不合格品记录、标识,受理不合格品评审申请、确定评审级别,并监督隔离。
4.2责任单位:负责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工作,并根据不合格品评审意见进行处置。
4.3技术员:负责组织Ⅰ级不合格品的评审,提出评审及处置意见。
4.4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负责产品特采、报废批准。
5 内容:
5.1流程图(控制流程图见*3页)
5.2不合格品控制重点:
5.2.1 不合格品信息与标识:
检验员于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予以标识记录,并适当隔离和通知责任单位。
5.2.2若不合格为连续性或整批时,应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处理单]交由主管审核后,送责任单位依《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办理。
5.2.3不合格品评审与处置
(1)下列情况不合格品评审手续从简:
A、进料(货)产品检验不合格判拒收的产品,由品管主管批准直接处置。
B、制程产品检验不合格又不宜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经总经理批准,准予报废。
(2)评审级别分类
A、经检验员判定可返工的不合格品的评审为Ⅱ级评审。
B、A条款以外的不合格品的评审为Ⅰ级评审。
(3)评审结果:返工、特采、批退、报废。
(4)处置
A、返工:检验员直接开[不合格处理单],返工者进行返工,经重检符合要求后放行。
B、特采:呈总经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产品实现相关过程须进行标识;
C、批退:由采购人员通知供方领回。
D、报废:呈总经理批准后,按废品规定处理。
5.2.4产品出厂后发现不合格品时,按照《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和《退货产品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5.2.5 所有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应依《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的管理,将不同的产品标识清楚并分区摆放,负责对所有标识的维护。生产过程中的产品以标签或记号作标识,标识内容含下列项目:批号、生产日期、数量等。成品标识以成品标签加以区分,在成品存放处以产品标签标识。
品管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根据实际情况,检验状态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等以标牌、标签或作为标识;用签名方式表明检验或放行人员。
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品管部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可追溯性
a)为实现可追溯性,必须对产品及其状态予以标识,并做好相应记录。
b)当顾客对可追溯性有要求时,按顾客要求执行。
设备的请购、采购、验收及管理:
(1)责任部门主管依实际需要提出设备需求,必要时可提供合格、优良之制造厂或代理商名录,作为采购参考。
(2)设备采购需求经经理评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作业;若对设备功能、规格等有不详之处时,采购得要求使用部门及维修人员给予支援。
(3)设备入厂时,应经使用部门、维修人员、仓管等完成验收合格后,并由维修人员依照5.2.3要求进行设备编号。
(4)所有设备应登入[设备一览表],建立[设备履历表],连同附属文件一并进行存档。
过程检验
首件确认:
在新产品、新配方、新工艺、新材料开始投入生产时进行首件确认,填写相应的《品质巡检记录表》和相关检验记录。
首件确认时,由操作者做好自检,报告品管巡检人员进行确认,品管巡检人员填写《品质巡检记录表》。只有首件确认合格,方可继续进行生产。如不合格应进行调整,直至首检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巡检:由品管员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抽检,每小时巡检一次,检验项目和要求按照《品管部过程检验标准书》当中的规定执行,填写《品质巡检记录表》。
成品检验(出货检验)
产品成型后包装前,由品管部检验员进行成品的检验(出货检验)。库存产品**过3个时,在出货前需重新进行检验。
检验员依据《品管部出货检验标准书》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合格品在包装上加盖“合格”或贴上合格证,并发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除非顾客批准,否则在所有规定活动均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监视和测量记录
在监视和测量记录中应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规定标准通过了监视和测量,记录应表明负责合格品放行的授权责任者。
监视和测量记录由品管部负责保存。
过程控制--供餐要求
分派菜肴、整理造型工具使用前清洗消毒
制作围边、盘花等材料,使用前清洗消毒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过2小时存放,应**60℃或低于5℃
高危易腐熟食 5℃-60℃不**2h
供餐过程,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污染
使用传递设施(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保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