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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ISO450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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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45001认证办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办理
建立良好的安全绩效的考核体系
我们强调管理工作的策划实施检查及持续改进的良好的管理循环,为此企业必须在内部建立起良好的安全成果的考察及必要的安全表彰和违规处罚的体制,确保赏罚分 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与公司产品、过程及服务相关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包括:
a.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b. 省、市、区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c. 其他部门(如局、**、消防、局等 )颁布的法规以及规范性通知、公报、条例等 ;
d. 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与公司产品、过程及服务相关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其他要求包括:
a. 和机构的协议;
b. 和顾客的协议;
c. 非法规性指南;
d. 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
e. 行业协会的要求。
f. 和社区团体或非组织的协议
g. 组织或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
h. 本公司的要求
获取的方法和渠道
品质部应经常(至少每月一次)与行管部门进行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新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通过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图书馆、互联网、报刊杂志及相关方等渠道作为补充,以保持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渠道
1)福建省
2)晋江市
3)晋江市**
4)环境保护部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上述部门的等
选择、确认、更新
品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记录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清单”上,并颁布和实施时间,以确保其为当前新有效版本。当上述法规和要求更新,品质部应及时获取新版文件,并修改“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清单”。对过期或作废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品质部应及时收回原文件,并更新清单内容。
本公司产品、活动或服务项目有较大变更时,应及时审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的适用性,必要时予以重新修订或增补,以维持新及适用状态,持续符合法规要求。
目标、管理方案规划、确认流程
1 品质部组织各相关依据公司确定的方针,规划制定出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 品质部整理形成“各部门目标”(见管理手册附件),呈管理者代表审查、总经理审批。
3 依据审批通过的“各部门目标”,由执行部门负责策划相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a) 方案实施的具体方法(措施)
b) 所需投入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或财力资源);
c) 规定具体负责的部门与责任人,且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在方案中的职责;
d) 方案展开的时间安排与完成的时间;
e) 如何评价管理方案实施的结果(适用时包含所需的参数)等。
4 管理方案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即可予以实施。
5管理方案复印件分发至相关责任人员,原件由品质部保存。
目标、管理方案实施绩效
1 各相关负责对所订定的质量目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利用会议、早会、宣传栏公布等其他形式传达至本部门员工,让其了解与其自身相关的目标和管理方案。
2 相关应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目标每月统计一次;管理方案每季度检查一次,必要时可缩短管理方案检查时间,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管理方案完成情况检查表”上。
3在目标、管理方案统计检查过程中出现未完成情况时,应视情况进行纠正并采取纠正措施,依《不符合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目标适宜性评估
管理者代表依据“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管理方案完成情况检查表”、其他相关信息,编制并形成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适宜性、有效性分析管理评审输入材料提交管理评审。
职工康复生活**、经济补偿的。
a) 发生事故由行政部确认为后,受伤人员的抢救、转院及赴外地、护理、伤害程度的,休工天数和旧伤复发的诊断均由集团公司门负责。上述情况的诊断结果一律由集团公司门出具的为后依据。
b) 负伤休工六个月以上者,伤愈复工时带着公司职工办理的准许上班手续到行政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持复工教育卡片方能回岗工作,否则不准上岗。
c) 职工终结或期满后,由本人申请、行政部开具,持有关客观检查材料(化验单、X光片、病历),事故报告书《职工与职业病劳动能力表》等到保定市职业病专科检查。
d) 职工与职业病伤残等级检查费先由本人垫付,评上等级后凭单据给予报销,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e) 受伤职工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手续由市场部负责办理。
保险机构
发生后应到保险机构进行,否则费用自理。
事故现场处理
a)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部门必须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特别是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现场未经行政部现场勘察、和许可,不得冲洗、擦拭和挪动。
b)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挪动现场物体时,发生事故部门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并同时绘出事故现场简图,标明现场物体、物证位置,做好书面记录。
c) 对事故现场、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等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物件、物证应利用摄影、摄像以提供完整的信息内容。
事故调查、分析
a)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进行。各级部门要建立事故档案,做好事故统计工作。
b) 一般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
c) 重伤、重大未遂伤害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或由其的部门组织进行调查分析。
d) 重伤三人以上及事故,由企管部门、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及组织
调查分析,公司行政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协助进行。
e) 事故调查应包括:
物证的搜集——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和致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和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等。
发生事故前受害人和致害人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和位置、设备、设施的性能和工作状况。
证人材料的搜集。
其它与事故致因有关的设计、工艺、工作指令、规章制度、工作环境、使用材料等细节和因素。
f) 事故分析应包括:
直接原因: 按GB 6441 《企业职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
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的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g) 事故责任分析应包括: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
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
在直接责任者和责任者中根据其在发生事故的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事故处理
a) 发生事故,应按事故严重程度、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对有关责任者应负的
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b) 一般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行政部审核、备案、存查。
c) 重伤、重大未遂伤害事故的责任者,由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d) 重伤三人以上及事故的处理意见由企管部门、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共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e) 发生事故部门可,应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隐瞒或拖期不报。**过上报期限的或隐瞒不报的均加倍予以处罚。
对确定的健康与安全危害因素,考虑如下方面进行评价。
从健康与安全方面考虑
健康与安全影响的规模
健康与安全影响的严重程度
发生的概率
健康与安全影响的持续时间
从经营方面考虑
有关法律及其它要求
相关方的关注
对GW的公众形象的影响
对异常及紧急状态的评价,从保管和设备方面进行评价。
对公司建设引入的新设备、新设施的评价,由导入担当部门收集、整理评价的基础资料,向健康与安全管理事务局提出,由健康与安全管理事务局向国家有关机关申报、评价。
对新购入的物质评价,由引入新物质的部门根据使用量的性质向健康与安全管理事务局提出,由健康与安全管理事务局进行评价。
GW健康与安全管理事务局把符合重大健康与安全因素条件的健康与安全危害因素登记在GW重大危害因素登记表中,取得健康与安全管理者代表和健康与安全保护推进会的确认后,向总经理提出,并取得总经理的认可。
健康与安全因素的确定、评价、登记在每年的健康与安全管理评审前,由有关责任者进行修正。如发生活动、产品、服务的法律等重大变化,由健康与安全管理者代表做出判断,及时重新评价、登记。
初始安全健康状态评审
良好的策划才能确保良好的控制,此处的工作是整个体系的重中之重,需要公司内从上到下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尤其是对未曾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应事行初始评估以调查职业健康安全的本底情况。可针对下面四个要素进行调查:
A、 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于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
B、 明确风险等级需考虑: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紧急事件、违反公共规范、引起员工及其他居民的和投诉、造成财产损失等因素;
C、 检查现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
D、 评估上次事故调查的反馈。
详细的初始评审是指,充分掌握组织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职业危害,权衡相关法律法规、时间、人力、经费、技术和可控制条件等因素,为制定可以达成的持续的、有前景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