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控计划的设计应基于风险,且较起码应包括:
• 取样协议
• 样品位置的识别
• 测试频率
• 目标微生物(例如病原体、腐败菌和/或指标微生物)
• 测试方法(例如,沉降盘,快速测试和拭子)
• 对结果的记录和评估。
计划及相关规程应编制成文。
4.11.8.2 应为环境监控计划定义适当的控制限值。
公司应制定当监测结果显示不能满足控制限值或阳性结果有增加趋势时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并将其编制成文。
4.11.8.3 公司应至少每年一次,或在下列情况发生时,评估环境监控计划:
• 加工条件、工艺流程或设备发生变化
• 科学信息有了新发展
• 计划未能识别一个重大问题(例如,监管当局测试发现阳性结果,但工厂的监控计划未能发现)
• 产品不合格(产品检测出阳性结果)
• 持续的阴性结果(例如,工厂长期有阴性结果时应评估其计划,考虑检测范围是否为工厂正确的部分,检测的执行是否正确,检测目标是否为正确的微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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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建筑物、厂房和所有设备执行并维护成文的保洁规程。对加工设备和食品接触表面的保洁规程较起码应涵盖:
• 保洁的责任
• 要保洁的项目/区域
• 保洁的频率
• 保洁的方法,包括必要时拆解设备进行保洁
• 保洁化学剂及浓度
• 要使用的保洁材料
• 保洁记录和验证责任。
保洁的频率和方法应以风险为基础。
应实施规程,以确保达到相关的保洁标准。
4.11.3 对于食品接触表面和加工设备,应确定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保洁效果的限值。这些限值应以与产品或加工区域有关的潜在危害(如微生物、过敏原、异物污染或产品对产品的污染)为基础。因此,应根据情况通过外观目测、ATP 生物发光技术(参见词汇表)、微生物测试、过敏原测试或化学测试确定可接
受的保洁水平。
工厂应确定当监测到的结果**过可接受的限值时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在保洁规程是已确定的控制特定危害风险的前提方案的一部分的情况下,应对保洁和消毒的规程及频率进行验证且保持纪录。这应包括源自食品接触表面化学残留的风险。
4.11.4 应提供进行保洁所需的资源。在有必要拆解设备进行保洁或进入大型设备内部进行保洁的情况下,应对此排定适当的日期,而且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将日期排定在非生产期间。应对保洁员工进行充分的培训,或者在需要进入设备内进行保洁的情况下,提供工程支持。
4.11.5 在将设备重新投入生产之前应对设备的干净程度进行检查。应对保洁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目测、分析和微生物检查,而且应用于识别保洁操作的发展趋势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推动改进。
4.11.6 保洁设备应:
• 按卫生标准设计且适合相应的目的
• 对于其预期用途进行适当的识别(如颜色编码或标签)
• 以卫生的方式进行清洁和贮存,以防止污染。
现场安保与食物防护
系统应确保产品、场区和品牌在受工厂控制期间免受蓄意破坏。
公司应制定成文的供应商审批规程,以确定对每种贸易产品的供应商和生产商/加工商进行初始和后续审批的流程。规程的要求应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基础,并包括对以下各项的考虑:
• 产品的性质与相关风险
• 客户的具体要求
• 产品销售国或进口国的法律要求
• 来源或原产国
• 掺假或冒牌的潜在风险
• 供应链中(直至公司收货环节)存在的潜在风险
• 产品的品牌身份(即客户自有品牌或品牌产品)。
9.1.2 公司应为产品生产商的初始和后续审批制定规程。审批规程应基于风险,并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
• 对适用的 BRC《**标准》或以 GFSI 为基准之标准的有效认证。认证范围应包括所购买的产品
• 供应商审核,范围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 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且由经验丰富且有证据证明合格的产品安全审核员执行审核。若供应商审核由*二或第三方完成,公司应能够:
• 证明审核员的资质
• 确认审核范围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 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
• 获取一份完整的审核报告并进行评估
或
• 如果提供了一份有效的基于风险的正当理由说明,且供应商被评估为只具有低风险,也可以使用一分填好的供应商问卷作为初始审批之用。调查问卷的范围应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 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且经过了一名可证明有能力的人员的审查和验证。
9.1.3 应保存对生产商/包装商的审批过程的记录,包括审核报告或经验证的证书来确认提供交易产品的生产/包装工厂的产品安全状态。应制定审核流程,并记录在生产/包装工厂识别出任何可能影响公司所经销食品的潜在问题后的跟进措施。
9.1.4 应制定对生产/包装工厂进行后续审核的流程,流程应基于风险,并使用明确的绩效参数,可包括投诉、任何产品测试的结果、监管警告/警报、客户拒收或反馈意见。流程应完整执行。
在审批通过是基于调查问卷的情况下,应至少每 3 年重新审批一次,而且供应商必须在此期间通知工厂任何重大变化,包括认证状态的任何变化。
应保存评估记录。
条款要求
1.1.1 工厂应制定成文的政策,说明工厂打算履行其按规定的质量生产安全、合法和真实产品的义务,及其对
客户的责任。此项政策应:
• 由工厂的总负责人签署
• 向全体员工传达。
1.1.2 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制定和维护一个清晰的计划来开发和不断改进食品安全和质量文化。这应
包括:
• 包括工厂内影响产品安全的所有部分、定义明确的活动
• 一个行动计划,说明这些活动将如何实施和衡量,以及计划时间表
• 对已完成活动的有效性的评估。
1.1.3 工厂的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建立明确的目标,以依照食品安全与质量政策和本《标准》维护并改进所生
产产品的安全、合法性和质量。这些目标应:
• 编制成文,而且包括要达到的目的或明确的实施措施
• 明确地向相关员工传达
• 受到监督,而且每个季度至少向工厂的高级管理层报告一次结果。
1.1.4 应按适当计划的时间间隔(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举行由工厂高级管理层参加的管理评审会议,以审查
工厂对本《标准》和 1.1.3 条款所设目标的执行情况。审查过程应包括对以下各项的评价:
• 上一次管理评审的行动计划和时间框架
• 内部、第二方和/或第三方审核的结果
• 任何没完成的目标,了解背后的原因。该信息应在设定未来目标时使用,以促进持续改进
• 任何客户投诉以及任何客户反馈的结果
• 任何事故(包括产品召回和撤回),纠正措施,不合格结果,以及不合规材料
• HACCP、食品防护和真伪鉴别体系的有效性
• 资源要求。
会议记录必须编制成文且用于对目标进行修订。审查过程中所商定的决策和措施应有效地向相关员工
传达,而且各项措施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框架内得到落实。
1.1.5 工厂应制定有据可查的会议计划,使食品安全、合法性、完好性和质量问题得到高级管理层的关注。
此类会议应至少每月举行一次。
员工应清楚知道,他们必须向*的经理报告任何不安全或不合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以便让需要立即
采取行动的问题得到解决。
1.1.6 公司应制定一个保密报告系统,以便让员工报告与产品安全、完好性、质量和合法性有关的任何疑虑。
用于报告疑虑的机制(例如相关电话号码)必须清晰传达给员工。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具备一个流程来评估任何上报的疑虑。评估记录,以及必要时采取的行动,都应
有书面记录。
1.1.7 公司高级管理层应提供安全地并且依照本《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所需的人力和财力资源。
1.1.8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建立相应的体系,以确保工厂及时了解并审查:
• 科学和技术的较新发展
• 行业实践规范
• 原材料真伪鉴别的新风险
• 产品销售国家(如知道)的所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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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描述产品
2.3.1 应为每一种产品或产品组制定全面的产品描述,其中应包括有关产品安全的相关信息。作为指南,产品描述可包括,但不**于以下各项:
• 组成(如原材料、成分、过敏原、配方)
• 成分的原产地
• 影响食品安全的物理或化学属性(如 pH 值、aw)
• 处理和加工(如熟制、冷却)
• 包装系统(如气调、真空)
• 贮藏和配送条件(如冷藏、常温)
• 既定贮藏和使用条件下的较长安全保质期。
应收集、维护、记录和更新进行危害性分析所需的所有相关信息。公司应确保根据综合全面的信息来源制定 HACCP 或食品安全计划,并根据请求提供参考和使用。作为指南,产品描述可包括,但不**于以下各项:
• 较新的科学文献
• 与特定食品相关的以往和已知危害性
• 相关的实践规范
• 公认的指导原则
• 与产品生产和销售相关的食品安全立法
• 客户要求。
HACCP 食品安全小组应识别和记录有理由认为会在与产品、加工和设施相关的每一个步骤中发生的所有潜在危害。此应包括原材料中所存在的危害、加工期间和加工步骤执行期间所引入的危害,并考虑以下类型的危害:
• 微生物
• 物理污染
• 化学和辐射污染
• 欺诈(例如冒牌或故意/有意掺假)
• 蓄意污染产品
• 过敏原风险(见条款 5.3)。
另外,这还应统筹考虑加工链中的先前和后续步骤。
HACCP 食品安全小组应进行风险分析,以识别需要进行预防、消除或减少到可接受水平的危害。应考虑以下各个方面:
• 可能出现的危害
• 影响消费者安全的严重程度
• 易感人群
• 与产品具体相关的微生物的存活与繁殖
• 毒素、化学品或异物的存在性或产生
• 原材料、中间品/半成品或产品的污染。
在消除危害不现实的情况下,应对成品中危害性的可接受水平作出理由充分的说明并编制成文。
2 食品安全计划——HACCP
基本
公司应制定一个纳入食品法典 HACCP 的原则、全面实施且有效的食品安全计划。
2.1 HACCP 食品安全小组——(相当于食品法典* 1 步)
条款要求
2.1.1 HACCP 或食品安全计划,应由跨部门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小组制定并管理,其成员应包括负责质量
保证、技术管理、生产运行、工程及其他相关职能的人员。
小组的**者应对食品法典 HACCP 原则(或相等原则)有深入的了解,并能够证明具备相应的能力、
经验和培训。工厂必须提供法律要求的特定培训。
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 HACCP 知识以及关于产品、流程及相关危害的知识。
如果工厂内部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可寻求外部技术力量,但食品安全体系的日常管理应始终是工厂
自己的责任。
2.1.2 应明确确定每一项 HACCP 或食品安全计划的范围,包括所涵盖的产品和流程。
2.2 前提方案
条款要求
2.2.1 工厂应建立和维护适合生产安全、合法食品的环境所需的环境和运营计划(前提方案)。作为指南,这
些计划可包括,但不**于以下各项:
• 清洁与消毒
• 害虫管理
• 设备和建筑物维护计划
• 个人卫生要求
• 员工培训
• 采购
• 运输安排
• 交叉感染预防规程
过敏源控制。
前提方案的控制措施和监测规程应明确地编制成文,而且应包含在 HACCP 或食品安全计划的制定
和评审中。
制定工艺流程图
应制定包括每一种产品、产品类别或流程的流程图。此应囊括 HACCP 或食品安全计划范围内食品加工的各个方面,从原材料收货到加工、贮藏和分销。作为指南,此应包括,但不**于以下各项:
• 厂区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图
• 原材料,包括引进的设施和其他接触材料(如水、包装材料)
• 各加工步骤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 外包加工和分包工作
• 潜在的加工延迟
• 返工和再利用
• 低风险/高风险/高关注区的隔离
• 成品、中间品/半成品、副产品和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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