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 **--由**来源于FSC认证的森林的木料或非木质森林物料制成。
FSC-Mix:混合型FSC产品,由源于FSC认证的森林的原材料和/或非认证受控的原
材料所组成的混合型产品;
FSC-Recycled:回收型FSC产品,由**回收的资源所再生的并经FSC认证的再生的
物料制成,包括消费后再回收的物料(Post-consumer reclaimed)、
和初级/二级加工过程中非预期的回收物料(Other reclaimed)。
Controlled material:控制来源的材料,源于符合法律法规并合法经营的经营场所的
物料所制成;
FSC-credit material:指FSC三个计算系统中的一个系统,即信用系统.
5.0作业程序
5.1 FSC产品的销售
接到业务部的《出货单》后,将销售数、公司的FSC证书编号、计算系统(转换系统)要在《成品进销帐本》注明。填写《送货单》、开出销售发票。
5.4 FSC产品的《送货单》、送货细表和文件要注明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需双方的FSC证书编号、供需双方公司名称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产品类别(FSC **、FSC-Mix、FSC-Recycled)、计算系统(转换系统)
5.5 办公室每月和每半年对销售的FSC产品进行统计.
PEFC数据:
►约2.58亿公顷认证林地面积依据PEFC国际认可的可持续基准加
以经营和管理,这一面积相当阿尔及利亚国土面积,或相当于
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及英国国土面积的总和。
►•**认证森林的2/3是通过PEFC认证的。
•目前将近16000家企业通过PEFC产销监管链(CoC)认证。
•PEFC产销监管链证书占到**产销监管链证书的1/3。
•目前PEFC拥有37个国家会员,其中34个国家体系与PEFC达成
互认,与PEFC携手共同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PEFC产销监管链认证(CoC)已经成为**范围内公共木材采
购政策**选择的标准,包括在英国、德国、日本,此外也受
到众多企业木材采购政策的青睐。
5.1质量方面的评估依ISO9001质量体系的程序文件的规定进行,本文不再重复。
5.2作为FSC供应商的评估则依下述程序进行。
5.2.1评估供应商的证书:进入网站并输入供应商的FSC证书号码,对供应商作出以下方面核查
a.FSC证书是否正确和是否**过有效期;
b.确认证书有效期是否与证书原件相符;
c.确认供应商的认证范围.
只有供应商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其提供评审的证书与网上查询到的信息相符时,才能被评为合格的FSC材料供应商。
5.2.2填写供应商信息
完成《供应商资料》,并根据“供货商评分准则”将评估内容和供应商信息填入《供应商FSC/COC体系评估表》,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认证范围、证书有效期和产品类别等。
5.2.3索取供应商资料
索取供应商FSC证书复印件,以作选择合格FSC供应商的依据,另外,在采购下订单前,营业人员可据此核对其证书有效期和认证的材料范围。
5.2.4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才能成为合格FSC供应商:
a.FSC评审项目合格;
b.质量体系评审合格。
如果只是符合b项,而不符合a项,只能成为质量方面的合格供应商,不属合格的FSC供应商。
5.2.5供应商被评审合格后,由采购部建立合格FSC合格供方名单和供应商档案。
5.1 FSC标签的申请
5.1.1 公司在申请使用FSC标签应确保以下事项:
A)为了在产品上使用FSC标签,公司应该首先拥有一个有效的FSC监管链或拥有由FSC认可的认证机构发放的FSC证书。
B)FSC标签仅能够应用于有资格贴*的标签而且列明于公司FSC产品组清单上的产品组上。
5.1.2授权机构及授权的标签设计。
A)关于认证的确认,FSC授权的认证机构应该发行一个品牌工具包给证书持有者。
B)公司应该在FSC标签平面设计里面*的位置使用正确的认证代码数字制作FSC标签。
C)公司应该在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指明的FSC标签的**制作时获得批准。
D)公司在考虑特殊标示时应该寻求FSC认可的认证机构的建议及批准。
E)标签设计的修改是不允许的。在特殊情况下,在较终印刷和标签的使用之前,任何标签设计变更,公司须取得其认可的认证机构的批准。在FSC的产品标示指南和本标准批准之外的变化,由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提交FSC国际中心批准。
F)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由于该产品的大小),FSC的标准标签的较小尺寸在包装或产品上都无法使用时,本公司将要求FSC认可的认证机构的授权用下列元素标明产品:a) FSC标志 b)标签的名称;c)缩写的版权申明;d)认证代码数字。
G)如果一家公司希望直接将FSC标签应用在产品上,应该使用标准标示设计*2个标签(如吊牌或贴纸等)。2个标签均需要提交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批准。
H)公司应该保存认证机构批准的所有记录。
5.1.3FSC的使用。
A)FSC标签不能和其它的森林管理符合性评估体系的标志,名字或其它识别符号一起使用。
B)FSC标示可以和认证机构的标志一起使用在产品上。如果2个标志出现在一个产品上,FSC标志应该足够清楚,以避免与其他认证机构的程序混淆。
C) 携带FSC标签的产品不应该携带额外的产品上木材来自森林的可持续性的声明。
D) 标签应该以标牌,标示,贴纸等直接使用在认证的产品或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或两者上。在所有的情况下,经过认证的公司都应该确保FSC标签在产品上是清楚地可读的。
E) 无论什么时候FSC标签使用在产品上,在FSC认证产品和非认证产品之间可能混淆时,要求使用一个额外的可视的声明清楚地描述认证的产品是哪一部分。FSC标签不应该用于非认证产品的部件上。这些情况下要求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前批准。
5.1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
5.1.1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工具)
由行政部每季度到书店查阅较新国家/国际﹑所属省市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或在网上下载、从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和国家机构获得,若从网上下载的话,主要参考网站如下:
5.1.2可从下列主要机构获取法律法规
a.国际森林管理局和国家林业局以及其它相关的国际公约组织。
b.客户和其它利益相关方制定的要求公司执行的守则和公约。
c.**和职业健康与安全法
d.客户及其它利益相关方。
5.2法律法规的识别
行政部查询法律法规外,其他部门也可以查询自已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识别到适用的,拿到或通过电子邮件给行政部确认,然后进行受控和分发。另外,行政部通过浏览网站或联络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国家机构,或到书城翻阅相关法律法规书籍,如发现内容变更,须每月定期更新。
5.3查阅工作要形成记录﹐并填写<<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一览表>>。
5.1 根据预算出货表和运输信息,掌握产品出货情况。
5.2财务部根据《送货单》、《客户订单》等数据出具发票给客户。
5.3 发票上必须注明P.O.号、货号、数量、单价、总价等具体信息数据,正确出具发票给客户。
5.4 当使用FSC物料生产出FSC产品时,需要在发票上清晰地注明下列内容:
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发票开出日期;
产品描述(要与FSC产品组一致),FSC产品的类型(如FSC **,FSC-mix
或FSC-recycled等);
产品数量、重量(公司以重量统计FSC物料);
本公司FSC/CoC证书号码;
产品批号(与送货单一致,以便于追溯)。
5.5 所有FSC产品的发票应与非FSC产品发票应分开归档,FSC发票每半年汇总一次.此项工作由财务主导。并与订单、在制品盘存(每半年一次)统一起来,确保物帐相符,且重量平衡。
5.6 所有记录均应妥善保存,凡与FSC相关的所有记录(发票)应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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