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Food《食品安全**标准》是 GFSI **食品倡议组织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之一,是食品行业重要标准。自 1998 年制定并颁布以来,一直定期进行更新,以反映食品安全方面的较新思想。2019 年 8 月 1 日,BRC 组织发布 BRC-Food *八版,并规定自 2019年 2 月开始,BRC-Food 的审核将依据*八版标准进行。本次更新,关注点在如下 6 点:鼓励产品安全文化的发展扩展对环境监控的要求,以反映该技巧日益增加的重要性鼓励工厂进一步发展安保与食物防护系统增加对高风险、高关注及常温高关注生产风险区域的要求的清晰度对宠物食品生产工厂的要求提供更高的清晰度确保在**范围内的适用性,并符合**食品安全倡议(GFSI)的标准以上变化,将会给未来的 BRC 审核带来如何何种改变,又对食品生产企业具体会产生什么影响,BRC 认证企业应加强哪些工作以达到 BRC 的较新要求?充分了解 BRC-Food * 8 版,对解答以上疑问至关重要。
4.1对符合生产工艺规程要求,完成生产全过程并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下达包装指令。某些产品因检验周期长,需要在出检验结果前先包装的产品,可先包装后在成品库办理寄库手续进行寄库管理,收到检验合格证后,办理入库手续。
4.2产品装盒、装箱、打码工序均应有现场检验人员监督、复核,并在生产记录上签字。
4.3包装用的标签,说明书,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产品包装物,必须由车间凭生产指令填写领料单,派专人到仓库限额领取,并根据生产需要限额发放使用。
4.4残损标签和已印刷批号等内容的剩余标签应由专人同现场质检员一起计数并销毁,做好记录,由经手人及监销人签字。
产品的流程图F7.3.5/ H7.2.4/5 159 产品工艺流程图及其说明的准确性且无缺失(对照现场)
□原料和中间产品投入点
□源于组织之外的过程
□返工和循环点
□中间产物, 副产品, 废弃物的放行点和污水排放点
危害分析工作表F7.4/
H7.3.4 160 危害分析工作表(对照流程图)
□工艺的前后步骤
□设备的影响
□生产环境影响
□食品链中的前后关联
□控制措施
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109 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微生物监控;必要时应建立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生产环境的微生物监控和过程产品的微生物监控。
110 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应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和整改措施等,具体可参照附录A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
111 微生物监控应包括致病菌监控和指示菌监控,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结果应能反映食品加工过程中对微生物污染的控制水平。
化学污染的控制 112 应建立防止化学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制定适当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
培训 138 应合理划分记录生产批次,采用产品批号等方式进行标识,便于产品追溯。
139 应通过培训促进各岗位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识和责任,提高相应的知识水平。
140 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
141 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更新时,应及时开展培训。
142 应定期审核和修订培训计划,评估培训效果,并进行常规检查,以确保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
管理制度和人员 143 应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并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4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与生产规模、工艺技术水平和食品的种类特性相适应,应根据生产实际和实施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1物料平衡是指产品或物料的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与实际产量或用量之间的比较,并适当考虑可允许的正常偏差。
4.2物料平衡率的计算方法:
实际产量
理论产量
实际产量含尾料量、不合格品量和留样量;理论产量含回收尾料及不合格品量。
4.3制膏生产必须按照配方量的**(标示量)投入净物料,如已知某一成分在生产或储存期间含量会降低,工艺规程中可规定适当增加配料量。
4.4物料平衡率有可允许的正常偏差,物料平衡率定为95%-**,成品率规定见《生产工艺规程》。
4.5每批产品应在生产作业完成后,进行物料平衡检查。如有显著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
4.6正常偏差规定:
4.6.1正常生产的产品,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情况的统计,确定本车间生产的产品的正常偏差范围,由品保专员审核后,报生产部负责人批准执行。
4.6.2新产品由研发人员根据试验情况,初步确定该产品的正常偏差范围,报品保专员审核,生产部负责人批准执行。
4.6.3属于偏差范围内的产品可视为物料平衡。
4.6.4偏差需修订,应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报告,报品保专员审核,由生产部负责人批准。
4.7凡正常偏差的产品,车间工艺员在汇总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时,应同时进行物料平衡计算。
4.7.1属偏差范围内,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一并交品保专
4.1各生产工序结束,转换品种、规格前应彻底清场;连续批次生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场,与本批次无关的东西都要清场,清洁、消毒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但连续生产周期不得**过一周,若**过,也必须彻底清场,进行清洁及消毒。如遇包装粉体类产品,需停止其他共线产品包装,避免粉体扬尘对其他共线产品影响。
4.2清场要求
4.2.1地面无积灰,无结垢,门窗、室内照明灯、风管、墙面、开关箱外壳无积尘,与下次生产无关的物品(包括物料、中间产品、废弃物、标准和记录)已清离生产场地。
4.2.2使用的工具容器清洁,无异物,无前次产品及包装物的遗留物。
4.2.3操作台面、地面无前批次生产遗留产品。
4.2.4设备内外无前次生产遗留物,无油垢。
4.2.5更换品种或规格的非**设备、管道、容器、工具应按规定拆洗或在线清洗,必要时消毒灭菌。
4.2.6同一设备连续加工同一品种、规格的非无菌产品时,其清洗周期可按生产工艺规程及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若未作规定,则按4.1执行。
4.2.7包装工序调换品种时,剩余的标签及包装材料应全部退料或销毁,剩余的待包装品、已包装品及散落的产品要全部离场,所有与产品接触的设备、器具要清洗干净,必要时灭菌消毒。
4.2.8一批产品生产结束后,垃圾袋要及时清理或更换。
4.3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
4.3 .1清场应有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包括:工序、品名、规格、批号、清场日期、清场及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清场人、复核人签字等。清场记录纳入批生产记录。包装清场记录设立正、副本,正本纳入本批批包装记录,副本纳入下一批批包装记录之内。其余工序清场记录纳入本批生产记录。
4.3.2清场结束,由现场质检员检查合格后发给“清场合格证”,并挂在已清场区域。“清场合格证”作为下一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开工凭证纳入批生产记录中。未取得“清场合格证”不得进行另一个品种或同一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产品生产。“清场合格证”内容应包括生产工序名称(或房间)、清场品种及规格、批号,清场日期,清场人员和检查人员签名。
4.4清场复查: 在生产开始前对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等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上一批生产的遗留物,保证不会对下一批生产造成污染、交叉污染、差错或混淆。
4.1中间站存放的范围:待包装的材料、清洁的周转容器;冷藏间存放的范围:需低湿保存的膏体。
4.2 中间站、冷藏间由管理员负责管理。
4.3 中间站、冷藏间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有散落的物料,地上撒落的物料不得回收,进出中间站的物料必须清洁,无浮尘。
4.4进出中间站、冷藏间的物料必须标明物料名称及加工状态、工序名称、操作日期、班次、经手人等。
4.5中间产品在中间站、冷藏间必须按品种、批号码放整齐,不同品种之间要有一定距离(以方便运输、便于取放为宜)并挂牌注明品名、批号、数量。
4.6各中间产品在中间站、冷藏间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应标明合格(绿色牌)、待验(黄色牌)、待加工(白色牌)。
4.7出入必须有中间产品交接单,并且填写中间产品进出站记录。
4.8每班下班前清点中间站、冷藏间内所有物料,要求帐、卡、物相符。
4.9 QA要对中间站、冷藏间物料码放、清洁、状态标志、台帐进行严格监控。
119 应建立防止异物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并制定相应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
120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较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
121 应采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查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风险。
122 当进行现场维修、维护及施工等工作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异物、异味、碎屑等污染食品。
123 食品包装应能在正常的储存、运输、销售条件下较大限度地保护食品的安全性和食品品质。
124 使用包装材料时应核对标识,避免误用;应如实记录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
4.1在生产期间,车间员工不允许无故频繁出入车间。
4.2厂部管理人员、经批准外来人员进入车间时,穿戴**参观服装,按更衣程序进入生产区。
4.3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后,必须在车间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在一定的区域进行参观。
4.4进出洁净区的管理
4.4.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进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操作,非生产需要或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脱离岗位和频繁出入洁净区。
4.4.2车间管理人员、厂部因生产需要进入洁净区人员、临时外来人员,按进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工作完成后不允许逗留洁净区;当人数**过洁净区定员要求时,必须分批进入。
4.4.3维修人员,只有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保养时,才允许按规定进入洁净区。进行维修保养时,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符合洁净区作业要求,工作完成后不得逗留洁净区。
4.4.4临时外来人员,是指经生产部批准的非本厂人员。车间根据洁净区定员及洁净区管理制度,统一安排临时外来人员先进行洁净作业操作要点培训,并在专业技术人员陪同下,再按进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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