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洁净区的使用
4.1.1进入洁净区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微生物基础知识、卫生知识、洁净作业培训。
4.1.2人员进出洁净区必须按洁净区进出标准操作规程进入洁净区。
4.1.3各车间的人员进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中应明确进入洁净区的人数限度并严格执行。
4.1.4凡洁净区使用的物料、器具等必须按规定程序清洁。
4.1.5洁净区内空调系统不宜连续运行,应有足够时间用来车间消毒。
4.1.6废弃物应有专门的容器存放,每日及时清理,由物流通道送出。
4.2洁净区的监测
4.2.1为确保洁净区的净化环境和洁净度,需对洁净区温、湿度、风量和风速、空气压力、尘埃粒子数、菌落等定期监测。
4.2.2发现下列情况,高效空气过滤器应予更换。
4.2.2.1气流速度≤0.25m/s,即使更换初效和中效空气过滤器后,气流速度仍不能增大。
4.2.2.2高效空气过滤器出现无法修补的渗漏。
4.3洁净区的维护
4.3.1洁净区的管理要有记录。
4.3.2除了使用人员日常管理外,对洁净区空调系统和洁净区的空气净化设备一年大修一次,在生产期间如遇异常情况应及时检修,大修后要进行验证。
4.4洁净区内定员
4.4.1制膏车间洁净区只允许同时20个人员在洁净区域内工作。
119 应建立防止异物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并制定相应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
120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较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
121 应采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查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风险。
122 当进行现场维修、维护及施工等工作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异物、异味、碎屑等污染食品。
123 食品包装应能在正常的储存、运输、销售条件下较大限度地保护食品的安全性和食品品质。
124 使用包装材料时应核对标识,避免误用;应如实记录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
113 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制度,按照GB 2760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114 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115 生产设备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若需润滑,应当使用食用油脂或能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其他油脂。
116 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制度。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
117 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储存;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
118 应当关注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的情况,鼓励采取有效措施减低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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