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实地核查
3.3.1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审查组,制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和《企业实地核查通知书》,在实地核查前5日内通知企业。审查组一般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且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要由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企业应当配合审查人员的工作。
3.3.2审查组应当按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4.3)进行实地核查,并填写《企业实地核查记录》和《企业实地核查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在《企业实地核查报告》上签字认可。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3.3.3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后向企业报告核查情况,并核实企业名称、住所及生产场地;如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告知核查结论(核查记录和核查报告),留存企业备案(复印件),并向企业说明:该企业被准予生产许可后,企业所*书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申请单元名称、产品品种等证书明细的内容);不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发出《企业实地核查结果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核查结论。
3.3.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
3.3.5对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受理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3.3.6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审查工作终止,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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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检验操作规程的编制
4.1.1 原辅料(包括工艺用水)、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环境监测项目等的检验操作规程由化验员根据相关标准和仪器说明书,经审查、批准后,自生效日期起执行。
4.1.2 检验操作中使用的设备、仪器等,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操作规程不是国家标准的应进行审评或验证。
4.1.3 检验操作规程一般三年复审、修订一次。审查、批准和执行办法与制订时相同。在执行期限内确实需要修改时,审查、批准和执行办法与制定时相同。
4.2检验操作规程内容
4.2.1 检验操作规程一般包括检品名称、代号、检验项目、适用范围、原理、试剂、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等内容。
4.2.2 标准溶液、指示液、试剂等的配制和检验操作方法可编入检验操作附录。
4.3 检验操作记录及检验报告单
4.3.1 检验操作记录为检验所得的数据、记录及运算等原始资料。一般应包括样品的名称、代号、来源、数量、批号、测试日期、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
4.3.2 检验结果由检验人签字、由质检部经理签字确认。检验操作记录应能准确、真实、方便地追溯被检样品的质量状况及检验情况。
4.3.3 成品检验报告单要有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和检验人员签字,由质检部经理审查签字加盖章,并建立检验台账。
4.3.4 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报告应送质检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归入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批档案。该档案应保存该批物料用于最后一批产品有效期后一年,以便于追溯。
4.3.5 半成品(中间体)及成品检验报告单须入产品批档案,批档案保存至餐具洗涤剂产品有效期后至少一年,以便于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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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试生产
3.2.1 申请企业自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对申请*的产品组织小批量试生产。
3.2.2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
3.2.3 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停止试生产该产品。
3.2.4 根据**国发[2005]40号文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要求,不予受理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和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的企业申请,2005年12月2日后建设的低档纸及纸板生产企业申请时必须提供齐全的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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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目的
为了*组织因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问题引起的事故应急和救援,有效控制事故扩大,较大限度地减少人身财产损失,**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产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措施。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较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降到较小程度。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环节可能引发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要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公司统一**,各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措施,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1.3 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
1.4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公司所生产的食品用纸容器产品在生产加工、仓储、运输、以及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的对包装食品的污染,造成对人体健康潜在危害,并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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