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导致节假日意外安全事故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人为安全因素、设备安全因素和环境安全因素。因此必须对这三个方面加以注意与防范。
4.1.1 人员安全因素
4.1.1.1 临近假期,员工赶着完成工作任务,可能对公司定下的安全规则有所忽视。
4.1.1.2 假日期间员工会受到节日气氛的影响,因心情紧张或放松而使安全警觉性松懈;员工既要上班,又要应酬,*产生精神不集中、疲劳现象。
4.1.1.3 假期后,员工无论在工作质量还是安全警觉性,都有可能未能及时回复到正常状态。
4.1.1.4 假期前后,管理人员需要兼顾的事情比平时多,对于安全生产监督方面会有所松懈。
4.1.2 设备安全因素:设备检修人员不足,一些小问题未能及时处理而使问题逐步扩大,较终酿成事故。
4.1.3 环境安全因素:环境安全因素是可能来自各个方面,例如天气影响、施工队回乡,相关问题未能及时消除或其他方面的突发性因素等。
4.2 节日上班的员工除执行日常上班的要求外,还应执行如下安全要求:
4.2.1 注意劳逸结合,饮食有度、作息有度。上班、值班时要严格执行劳动纪律,集中精神,不要把节日的气氛带到工作岗位上;节日应酬,切莫贪杯,酒后严禁上岗和违反公司相关制度。
4.2.2 认真执行公司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将当值的安全情况交清楚;接班人员要将上一班甚至上几班的安全情况了解清楚。
4.2.3 各部门确定值班人员名单后,要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各值班人员通讯畅通。
4.2.4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消防制度,门卫值班人员要把好公司安全**道关口,不可擅自离岗、串岗,公司前后门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加强巡视和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各部门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坚守岗位,严禁值班期间打牌下棋、喝酒聊天、擅自脱岗。
4.2.5 各部门各岗位要避免自身责任区域的门窗、钥匙、电源等处于失控或无人管理状况。
4.2.6 公司办公室、财务室、计算机机房、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作人员在下班前需将各类用电设备进行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
4.2.7 夜班值班时,应保证照明器具开启照明,加强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偷盗行为,对于公司若出现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4.2.8 员工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和宿舍,谨防各种不法侵害或意外事故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控制目标范围,除了作业现场的人员安全和健康,还有生产经营过程事故造成的财产安全问题、防灾减灾问题和交通安全问题,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对作业现场外部的影响等。
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以下简称新版《基本规范》)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该标准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归口,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负责起草。
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zuigao。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4.1 安全检查是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达到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到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4.2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临时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四种。
4.2.1 定期检查即重大节日或省市重大活动前后的检查和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岗位每天检查。
4.2.2 专业检查即霉雨季节时以用电为主的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检查;夏季以防暑降温为主的检查;秋、冬季以消防为主的检查;物业以消防为主的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检查,建筑物检查;特种设备检查;用电安全检查;职业卫生检查等。
4.2.3 日常检查:在日常巡检时所进行的检查。
4.2.4 临时性检查:根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上级的布置所进行的检查,包含洪水季节的防洪安全检查和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检查以及工程项目对相关方的检查等。
4.2.5 突击性检查:在不事先通知被检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3 公司安全生产**为事故安全检查**小组。事故安全检查**小组下设事故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见附件)。
4.4 检查应包括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检查的内容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4.4.1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以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4.2 历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4.3 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4.4.4 新工人(含临时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员工调岗的二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相关方人员的教育情况。
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以下简称新版《基本规范》)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该标准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归口,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负责起草。该标准实施后,现行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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