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工作场所禁止堆放杂物,门口与过道应保持畅通。
4.2灭火器材要订点放置专人管理,每个员工均应掌握使用方法。
4.3仪器设备分别由专人保养,使用完毕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下班时应由值班人员加以检查(包括水、电开关、门窗等),确认安全后方能锁门。
4.4使用低沸点(乙醚、丙酮等)**溶剂时,现场5米内严禁明火。
4.5电热干燥箱严禁烘烤易燃品及非生产用品,检查干燥失重项目时,称量瓶应离底部电热层20㎝以上。
4.6电热设备及明火现场1米以内严禁放置易燃品,酒精灯需添加酒精时必须灭掉火源,加完后应擦净,方能点火。
4.7动用化学试剂及危险品前,要熟悉化学性能,掌握防范知识。
4.8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应放在保险柜内保存、有专帐记录,双人双锁管理,每次领用后应办登记手续,并加封条放回保险柜内保管。
4.9凡有活菌培养基,应经灭菌后清洗。
4.10操作中要及时清理桌面,室内每天清扫,禁止随地吐痰与乱丢废纸杂物,每周大扫除一次。
4.11化验场所不得放置私人物品,不得吸烟,不得进食。
4.12检验完后剩余的标签、说明书放入专柜内保存,并做好领用台帐。
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必须按规定做好请验、检验工作,质检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按如下要求出报有关部门:
4.1 化验员接到样品后应按各样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并签章;
4.2 质检员应对化验员出具的检验记录,按相应的质量标准逐项核对,并复核计算,在确认无误后,签章。在此基础上,汇总该品种的检验记录,进一步按其质量标准核对检验项目,并出好检验报告书后送主管审核;
4.3成品检验结果审核:主管在核对化验员出具的成品检验报告书、检验原始记录及质检员出具的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审核单、以及批生产批包装记录后,在成品放行审核记录上签章,符合要求的由质检部主管签发成品放行单,不合格品应在检验报告书上加盖不合格品章;
4.4物料检验结果审核:主管在核对化验员出具的物料检验报告书及检验原始记录的同时还应核对物料供应是否合格供应商供应,根据物料质量标准签发物料使用审核记录,合格的物料在检验报告书上加盖同意使用章,不合格的加盖不合格品章;
4.5中间产品检验结果审核:车间质管员对中间产品、检验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核后盖上同意使用章;
4.6物料检验报告书交仓储部;
4.7成品检验报告书与成品放行单由质检员转交仓管员,仓管员凭成品检验报告书及放行单办理入库手续;
4.8所有检验项目检测完毕后,应在五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4.5验证方案的制订和审批。
4.5.1验证小组组长负责验证方案制订。
4.5.2验证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方案编号、验证目的、验证方法、采用文件、验证合格标准、
验证周期。
4.5.3验证方案报质检部审核,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批准。
4.6验证方式有前验证、回顾性验证、同步验证和再验证。
4.7验证实施。
4.7.1验证方案批准后,验证小组按验证方案组织实施,验证**小组负责协调并负责收集、整理验证的记录和数据,起草验证报告。
4.8验证报告及其审批。
4.8.1验证报告包括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报告编号、验证目的、验证方法、验证结果、采用文件、验证合格标准、验证周期、评价和建议等。
4.8.2验证报告报质检部审查,并签注评价和建议。
4.8.3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验证报告进行审批。
4.8.4必要时,可进行验证结果的临时性批准:验证的书面总结和审批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在验证试验完成后,如结果正常,验证总负责人可以临时批准已验证的生产工艺及产品投入生产。产品验证中生产的试产品必须在较终验证报告批准后,方可报质检部批准投放市场。
4.9验证证书发放。
4.9.1验证报告批准后,由验证总负责人签署验证证书,说明该项验证工作已完成。
4.9.2验证证书可复印若干份,一份给验证所在单位(若为设备验证应有一份进设备档案),一份存档。
本《质量安全手册》是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食品用纸容器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它是本公司质量安全管理运行的依据,适用于食品用纸容器产品实现所涉及的过程和场所。现予以批准、发布执行。
本《质量安全手册》是我公司阐明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规定各部门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描述各种质量安全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活动的法规和行动准则。从发布之日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手册的各项规定,为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而努力工作。
我授权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对违反《质量安全手册》规定的各种活动,有权予以制止;并负责组织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协调各职能部门采取改进措施。
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向我报告质量安全手册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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