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0 设备安全要求
4.2.10.1 经常检查设备,消除设备带故障运行。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如电梯、压力容器、叉车、化学危险品储罐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灵敏、可靠。
4.2.10.2 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
4.2.10.3 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消除或报告**处理。
4.2.10.4 设备停机前,要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安全停机,尽量做好设备内物料清理排空工作和设备卫生工作,避免长时间停机对设备性能造成影响,如造成设备腐蚀、堵塞和物料变质等情况发生,设备重新开机前,应全面检查设备通电安全后再按操作规程进行开机。
4.2.11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4.2.11.1 电气线路中的密封或隔离装置应符合规定。接线盒不能有破损,电源线不能有裸露现象。
4.2.11.2 电气接地或接零保护、防静电接地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4.2.11.3 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联锁装置应灵敏、可靠。
4.2.12 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
4.2.12.1 危险化学品应放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地方并贴上标签。
4.2.12.2 确保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已盖好,不会有泄漏的危险。
4.2.12.3 操作时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2.13 防火安全要求
4.2.13.1 检查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有效期、重量、配置场所和数量应符合规范。
4.2.13.2 在防火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
4.2.13.3 安全通道不能有堵塞现象。
4.2.13.4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并设置 “严禁烟火”标志。
4.2.13.5 各部门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中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重点对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排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对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场所要立即进行整改。
4.2.13.6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宿舍门窗紧闭,易引起火灾,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和大功率设备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
4.2.14 搭建临时构件安全要求
4.2.14.1 所有临时结构如棚架、坑穴等应稳固。
4.2.14.2 在临时结构上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2.15 焊割作业安全要求
4.2.15.1 作业时10米范围内严禁有可燃物,如确实不能达到10米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和防火措施。
4.2.15.2 作业完后将焊接后的焊料应收拾妥当,清理工作场地,确保没有留下火种。
4.2.15.3 下班前应将焊机电源关上或电插头已拔下并将电焊设备存放于*位置。
4.2.15.4 氧气瓶应固定牢固,乙炔瓶应立放。
4.2.16 门卫要严守公司大门,严禁酒后职工或无关人员进厂。
4.2.17 值班的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到生产*检查,随时掌握生产现场的动态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发现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纠正。
4.2.18 开车要注意休息,提前按规定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道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集中精神,密切注意路况的变化,禁止**速行驶。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较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4.1 特种作业人员及其证件安全管理制度
4.1.1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即电气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作业(驾驶和维修)、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4.1.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实践经验。
4.1.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知识,必须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参加由有资质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地、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合格证批准范围内的特种作业。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证**期或**出合格证批准范围者,不得上岗独立操作相应的特殊设备。
4.1.4 特种作业人员的送外培训考证和定期复审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落实。
4.1.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有特种作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禁忌症的特种作业,由用人部门和劳资人事部门进行调岗。
4.1.6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4.1.7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的复审和换证工作。
4.1.8 新员工如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三级”安全教育前,持操作证到工程部办理登记、查验工作。
4.1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的5%计提。
4.2安全费用的管理
4.2.1经营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4.2.2 安全生产**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经营部入帐前,由安委会办公室审核。
4.2.3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范围使用。
4.3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4.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4.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4.3.3 安全检查与评价支出。
4.3.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3.5 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4.3.6 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检测费用。
4.3.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3.8 此类不适用: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4.4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
4.4.1 属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风险评价、设备检测等生产性安全投入资金,由工程部编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后到经营部入帐,临时性生产安全投入由责任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工程部核实审批,再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帐。
4.4.2 劳动防护方面的安全投入,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及实际需求,各部门凭领料单到仓库领用,经营部根据物流部提供的安全库存量及时补足,发生的费用以当月的领用量经营部凭发票到财务入账。
4.4.3其他安全投入均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请示,分管的主管部门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凭相关发票,到财务入帐。
4.5 费用台帐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本部门的安全投入费用,财务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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