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版增补了哪些新内容?
* 8 版的制定是在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有关其要求的意见并审核食品行业新出现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信息已经代表食品制造商、零售商、食品服务公司、认证机构和独立技术*的国际利益相关者所组成工作组的编撰与审核。
这一版的关注点集中在:
• 鼓励产品安全文化的发展
• 扩展对环境监控的要求,以反映该技巧日益增加的重要性
• 鼓励工厂进一步发展安保与食物防护系统
• 增加对高风险、高关注及常温高关注生产风险区域的要求的清晰度
• 对宠物食品生产工厂的要求提供更高的清晰度
• 确保在**范围内的适用性,并符合**食品安全倡议 (GFSI) 的标准。
本《标准》* 8 版的要求代表了在先前各版基础上持续强调管理层承诺的演变、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的食品安全计划,以及支持质量管理的体系。其目标一向是将审核的关注点引导到在生产区良好操作规范的贯彻和落实上,加大对传统上曾导致召回和撤回区域的重视(如标签和包装管)。
1 高级管理层承诺
2 食品安全计划——HACCP
3 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
4 现场标准
5 产品控制
6 流程控制
7 人事
8 高风险、高关注和常温高关注生产风险区
9 对贸易产品的要求
* III 章 审核协议
前言
1 通用协议——审核准备
2 通知审核协议
3 突击审核协议
4 附加模块
5 通用协议——审核后
* IV 章 管理与监管
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标准》的技术监管力求一致性——合规性
• 公司的背景与架构
• 工厂的临界控制点 (CCP) 总结
• 工艺流程图
• 直观的工厂平面图
• 管理层组织结构图
• 审核范围所涵盖的产品或产品组清单
• 对任何特殊处理要求的描述(如过敏原、投诉或其他认证)
• 对工厂和建筑物构造的描述
• 典型的班次轮换安排
• 生产计划表,以使审核涵盖相关流程(如夜班生产或不是每天都运行的流程)
• 对任何外包加工的概述
• 任何近期的质量问题、撤回或客户投诉以及其他相关绩效数据
• 对作业控制的概述,例如内部审计、测试和追踪。
条款要求
1.1.1 工厂应制定成文的政策,说明工厂打算履行其按规定的质量生产安全、合法和真实产品的义务,及其对
客户的责任。此项政策应:
• 由工厂的总负责人签署
• 向全体员工传达。
1.1.2 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制定和维护一个清晰的计划来开发和不断改进食品安全和质量文化。这应
包括:
• 包括工厂内影响产品安全的所有部分、定义明确的活动
• 一个行动计划,说明这些活动将如何实施和衡量,以及计划时间表
• 对已完成活动的有效性的评估。
1.1.3 工厂的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建立明确的目标,以依照食品安全与质量政策和本《标准》维护并改进所生
产产品的安全、合法性和质量。这些目标应:
• 编制成文,而且包括要达到的目的或明确的实施措施
• 明确地向相关员工传达
• 受到监督,而且每个季度至少向工厂的高级管理层报告一次结果。
1.1.4 应按适当计划的时间间隔(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举行由工厂高级管理层参加的管理评审会议,以审查
工厂对本《标准》和 1.1.3 条款所设目标的执行情况。审查过程应包括对以下各项的评价:
• 上一次管理评审的行动计划和时间框架
• 内部、第二方和/或第三方审核的结果
• 任何没完成的目标,了解背后的原因。该信息应在设定未来目标时使用,以促进持续改进
• 任何客户投诉以及任何客户反馈的结果
• 任何事故(包括产品召回和撤回),纠正措施,不合格结果,以及不合规材料
• HACCP、食品防护和真伪鉴别体系的有效性
• 资源要求。
会议记录必须编制成文且用于对目标进行修订。审查过程中所商定的决策和措施应有效地向相关员工
传达,而且各项措施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框架内得到落实。
1.1.5 工厂应制定有据可查的会议计划,使食品安全、合法性、完好性和质量问题得到高级管理层的关注。
此类会议应至少每月举行一次。
员工应清楚知道,他们必须向*的经理报告任何不安全或不合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以便让需要立即
采取行动的问题得到解决。
1.1.6 公司应制定一个保密报告系统,以便让员工报告与产品安全、完好性、质量和合法性有关的任何疑虑。
用于报告疑虑的机制(例如相关电话号码)必须清晰传达给员工。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具备一个流程来评估任何上报的疑虑。评估记录,以及必要时采取的行动,都应
有书面记录。
1.1.7 公司高级管理层应提供安全地并且依照本《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所需的人力和财力资源。
1.1.8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建立相应的体系,以确保工厂及时了解并审查:
• 科学和技术的较新发展
• 行业实践规范
• 原材料真伪鉴别的新风险
• 产品销售国家(如知道)的所有相关法律。
所有相关人员,包括机构提供的工作人员、临时工和承包商,均应在开始工作之前接受适当的培训,而且在整个工作期间应受到充分的监督。
7.1.2 在人员从事涉及临界控制点的活动的情况下,应实行相关的培训和能力评估。
7.1.3 工厂应制定相关人员培训需要的成文计划。作为较低要求,这些计划应包括:
• 对特定岗位必要能力的识别
• 提供培训或其他措施,以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能力
• 对培训效果的审查
• 以适合学员的语言提供培训。
7.1.4 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工程师、机构提供的工作人员、临时工和承包商,均应接受一般过敏原意识培训,而且还应接受有关工厂过敏原操作规程的培训。
7.1.5 所有相关人员(包括机构提供的相关工作人员、临时工和承包商)均应接受过关于工厂的贴标签和包装流程的培训,这些流程旨在确保对产品进行正确标示和包装。
7.1.6 应提供所有培训的记录。作为较低要求,这应包括:
• 学员的姓名和点名册
• 培训的日期和用时
• 标题或课程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
• 培训提供者
• 对于内部课程,要说明培训时使用的材料、工作说明或规程。
在由专门机构代表公司进行培训的情况下,应提供培训的记录。
7.1.7 公司应对其员工的能力进行例行审查。公司应视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的培训。这可以课堂培训、进修培训、训练、辅导或在职培训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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