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手册所用的用语,遵从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的定义。
除此以外,在本公司内部使用的有关用语定义如下:
1总经理
是公司的经营代表,对公司健康与安全相关所有活动负全面责任的较高管理者。
3.2健康与安全管理者代表
由总经理任命,总括公司健康与安全业务的管理责任者。
3.3健康与安全事业计划
在决定整体经营的年度计划(含必要资源)中,与健康与安全问题和活动有关部分,
称健康与安全事业计划。在总经理批准后,在职能部门实施。
3.4重大危险——是指组织通过危险评价,确定的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危险。
3.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与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3.6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7五同时
指企业各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8.三违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据统计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三违”造成的。
3.9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厂级教育是指新人厂工人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由厂级安全部门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车间教育是指新工人从厂部分配到车间后,再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班组教育是指新工人进人工作岗位以前的教育。
3.10轻伤事故——因工受伤后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内,但不够重伤的事故。
3.11重伤事故——因工受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事故。
3.12死亡事故——指发生事故当时死亡和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以上的;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包括10人)。
事故。
3.13非伤亡事故——指发生事故后只造成财产损失而末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
3.14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
5 确定重大危险
重大危险的鉴别和评价四公司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基础,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确定重大危险:
5.1 评价人员的定性判断,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3)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5.2 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的结果,属于显著危险及其以上级别的危险。
识别危险源从导致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因素和产生危险源两个角度进行:
a) 导致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因素,至少从以下9方面分析:
1、违反或不遵守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
2、违章作业;
3、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
4、维护不周;
5、监测仪表和仪器、控制系统失灵;
6、制造缺陷;
7、安装或装配错误;
8、化学腐蚀和外力破坏;
b) 产生危险源的十五个方面:
1、火灾、爆炸;
2、危化品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
3、高温灼伤;
4、触电;
5、机械伤害;
6、起重、吊装伤害;
7、物体打击;
8、车辆和交通事故伤害;
9、高处坠落;
10、雷电伤害;
11、毒物伤害;
12、振动伤害等
4.4危险源识别方法
a) 问卷调查法:在公司范围内展开问卷调查,确定各类活动中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和环境影响的危险源;
b) 对照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凭借经验或直观地判断危险性或环境影响。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可采用*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互相补充,使危险源识别更加细致、具体。
c) 类比方法:利用相同或相似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判断危险源。
d) 列表分析法:列出在确定公司生产和管理活动的前提下,根据生产和管理程序的活动、和环境查找危险源。主要采用列表分析法,综合运用其他方法识别环境因素。
根据目前公司实际,主要运用LEC法识和评价别危险源(见附件)。
1、了解《*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和《*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
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监管总局
令*23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GBZ 2.2 工作
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GBZ 2.2 工作
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193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T20094 屠宰和熟肉
类加工企业卫生管理规范》、《GB/T17236 生猪屠宰操作规
程》、《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T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23871 水产品
加工企业卫生管理规范》、《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
品卫生标准》、《GB/T 24861 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
《GB 10136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10144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Z 21702 出口水产
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等为本技术领域国家、行业法规要
求(主要包括法律、卫生标准)
-/gjij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