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手册》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编号并发放。
(2)《管理手册》由办公室组织编写。
(3)《管理手册》由总经理签署发布。
(4)《管理手册》发放范围、对象由总经理确定并批准,经批准的《管理手册》持有者或部门不得擅自对外交流、外借或外送。
(5)非受控《管理手册》可发给有公共关系的对外交流单位或个人。
(6)文件的修改、换版及作废、收回执行《文件管理程序》。
(7)受控《管理手册》持有者,当要调离本公司或在本公司内不再从事相关工作时,应及时将《管理手册》交回办公室。
(8)《管理手册》在使用期间,可提出修改意见,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办公室,经整理报送总经理审阅批复。
(9)换版后的版本和编号,要重新编写,日期为相应的换版日期。
(10)文件更改通知单由办公室发送到所有受控《管理手册》持有者手中,受控《管理手册》持有者应及时按文件更改通知单修改。
(11)本《管理手册》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翻印和复印。
(12)《管理手册》在实施中解释权归办公室。
认证申请资料完整性
申请组织基本信息(注册、负责人联系多场所等)
拟认证管理体系信息
管理体系覆盖
管理体系有效人数
产 线、生/服务周期、班次
劳动密集及重复活程度
外程
不纳入认证范围的产品 /服务、过程区域
管理体系运行时间
接受咨询情况
管理体系成熟度
预约审核信息
特定认证领域调查信息
认证法律规合性
法律实体地位(如营业执照)
行政许可(如生产证、排污)
资质、等级(如建筑施工证书)
强制性认证(如 CCC 认证书、型式试验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及保验收
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防及 “三同时 ”验收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拟认证领域相关的事故、处罚媒体负面曝光
其他涉嫌虚假情况
公司按照本手册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述标准的要求,建立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所需的过程、过程的管理、过程组成系统的应用,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到:
(1)识别管理体系所需的全部过程,包括所需的输入和期望的输出;识别公司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确定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3)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监视、测量和相关绩效指标),以确保这些过程运行和控制有效;
(4)确保各过程均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5)规定个过程相关的责任和权限;
(6)应对公司确定的风险和机遇;
(7)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依据监视、测量和分析的效果采取相应措施,实施所需的变更,以确保实现过程的预期结果;
(8)改进这些过程,不断提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9)保留并保持所有的按照策划进行的文件化信息,支持过程的有效运行。
7.1 认证书的内容
• 认证书应至少涵盖以下基本信息: 认证书应至少涵盖以下基本信息:
• 7.1.1 7.1.1 7.1.1证书编号;
• 7.1.2 获证组织名称、地址和机构代码;
• 7.1.3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的范围(主要生产、供应和使用场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的范围);
• 7.1.4 认证依据及版本号; 认证依据及版本号;
• 7.1.5 颁证日期、书有效;
• 7.1.6 发证机构名称、地址;
• 7.1.7 获证组织能源管理体系边界和绩效的表述;
• 7.1.8 认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监督情况;
• 7.1.9 其它相关信息。
再认证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再认证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 结合内部和外变化情况判断整个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及认证范围的持续适宜性;
– 本认证周期内获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促进了组织方针和目标实现;
– 获证组织本认周期的能源管理绩效,耗及核算边界变化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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