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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2018版
1、 前言
2、 顾问优势
3、 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收益
4、 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之重点
5、 建立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步骤详述
6、 顾问工作流程
7、 ISO45001体系课程安排表
8、 ISO45001体系课程内容说明
9、 全期时间安排表
10、 策划阶段工作计划详述
11、 项目费用说明
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监测的内容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适用性
2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指标达成状况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有效性
4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
5日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6 安全事故、事件(、触电等)发生情况
方针的监视与改进
每年底由管理者代表提出环境方针适用性报告,在管理评审会议上讨论,是否因应内部或外部因素变化而需动态修订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目标与指标监视与改进
行政部组织各部门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一览表》中要求的频率,收集数据统计分析,做实绩与目标指标对析,并为进一步优化目标指标提供有效数据。
管理方案监视与改进
行政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定期地进行跟踪监督,并验证其有效性,若在进度上与效果上存在异常时要求责任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做改善。
各部门经理应定期对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状况向行政部、管理者代表报告。
行政部在管理评审会议中提出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状况,相应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实验室安全
破损玻璃器皿不能使用。各类废弃品应分类**废置。废置地点有清晰标示。
所有操作人员应穿戴相应防护设备(、、面罩、手套等)
通风橱防护玻璃应拉至安全位置
溶液如果倾洒到实验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清理
有为访客准备的防护设备,并统一**存放
化学危险品安全
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试剂,保持当天的使用量即可
发热设备下方的储存柜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废液应分类集中,废液桶应有清晰的标示,废液于集中地点放置
所有试剂及废液应用*二容器盛载,柜内的配制试溶液等也需用*二容器盛载
实验室应配备吸附棉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溶剂泄露
**、无机试剂应分开存放,性质相抵触的药品不得一起储存,不得**量储存
药品仓环境应符合规定,温湿度应每日记录(T:<26oC; RH:<80%)
了解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生产过程 主要危险源 控制措施
预处理 粉尘伤害
噪音伤害、高温
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
采取减震,建隔音,带耳塞及绿化带等减降噪措施。
加强设施建设,个人防护压榨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加强设施建设,个人防护浸出 有毒、有害溶剂、危害健康
加强设施建设,个人防护精炼 机械伤害、触电、爆炸
加强设施建设,个人防护、对设备进行定期检定
沉淀过滤、水化、碱炼、脱色、脱臭机械伤害、触电、化学品伤害、高温
加强设施建设,个人防护
成品油 火灾、爆炸 运作控制、应急措施
储存、运输 火灾、爆炸、
交通事故
运作控制、应急措施
卫生检测 了解:粉尘浓度 、噪音声级 、 **废气浓度等卫生指标应进行检测
应急准备与响应
了解:火灾、爆炸、中毒 、、、电击等因素所
致的紧急情况,应制订应急预案。
职工康复生活**、经济补偿的。
a) 发生事故由行政部确认为后,受伤人员的抢救、转院及赴外地、护理、伤害程度的,休工天数和旧伤复发的诊断均由集团公司门负责。上述情况的诊断结果一律由集团公司门出具的为后依据。
b) 负伤休工六个月以上者,伤愈复工时带着公司职工办理的准许上班手续到行政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持复工教育卡片方能回岗工作,否则不准上岗。
c) 职工终结或期满后,由本人申请、行政部开具,持有关客观检查材料(化验单、X光片、病历),事故报告书《职工与职业病劳动能力表》等到保定市职业病专科检查。
d) 职工与职业病伤残等级检查费先由本人垫付,评上等级后凭单据给予报销,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e) 受伤职工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手续由市场部负责办理。
保险机构
发生后应到保险机构进行,否则费用自理。
事故现场处理
a)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部门必须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特别是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现场未经行政部现场勘察、和许可,不得冲洗、擦拭和挪动。
b)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挪动现场物体时,发生事故部门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并同时绘出事故现场简图,标明现场物体、物证位置,做好书面记录。
c) 对事故现场、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等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物件、物证应利用摄影、摄像以提供完整的信息内容。
事故调查、分析
a)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进行。各级部门要建立事故档案,做好事故统计工作。
b) 一般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
c) 重伤、重大未遂伤害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或由其的部门组织进行调查分析。
d) 重伤三人以上及事故,由企管部门、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及组织
调查分析,公司行政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协助进行。
e) 事故调查应包括:
物证的搜集——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和致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和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等。
发生事故前受害人和致害人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和位置、设备、设施的性能和工作状况。
证人材料的搜集。
其它与事故致因有关的设计、工艺、工作指令、规章制度、工作环境、使用材料等细节和因素。
f) 事故分析应包括:
直接原因: 按GB 6441 《企业职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
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的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g) 事故责任分析应包括: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
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
在直接责任者和责任者中根据其在发生事故的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事故处理
a) 发生事故,应按事故严重程度、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对有关责任者应负的
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b) 一般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行政部审核、备案、存查。
c) 重伤、重大未遂伤害事故的责任者,由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d) 重伤三人以上及事故的处理意见由企管部门、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共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e) 发生事故部门可,应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隐瞒或拖期不报。**过上报期限的或隐瞒不报的均加倍予以处罚。
登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组织需要建立并保持法规程序,登记适用于企业活动、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要符合企业所在地区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企业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与目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应符合当地的法规;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规的修订及发展趋势,将直接影响到组织实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方向与模式。
对于安全健康,国家同样采用“三同时”制度严格管理,并着重强调“安全教育”,强化人员安全健康防护意识,在此基础之上,要求企业严格控制和改善工作环境,加强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并有严格的事故后调查、处理的工作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