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材料协助准备
认证资料协助整理
周期2-6个月
证书有效可查
认证标准新版
一、车间结构和布局
一般来说食品生产车间使用钢筋混凝土和砖砌结构是比较多,根据客户所生产食品不一样,设计出来符合客户需求车间。加工车间布局要合理,这样利于各个环节生产,并且不能疏忽安全控制,防止生产食品过程中出现污染。
二、墙面、地面、屋顶
铺设地面材料要求耐水、耐酸碱、耐热、耐冲击。对于食品生产过程中吹有油污和水蒸气的车间,建议是将车间墙面都贴上白色瓷砖。屋顶要求不漏水、不积水、天花板表面光洁,使用防腐涂料粉刷天花板,要有适当弧度,这样可以避免凝结水滴滋生出来大量,这一点gmp车间标准也要注意。
三、门窗
食品生产车间要合理设计好,员工出、机器设备出、货物出,对于门窗要求为严密不会产生变形,使用材料要经过防火处理,**安全。
质量安全方针:
质量安全方针是本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长期遵循的宗旨和方向。本公司质量安全方针是:
全员参与质量安全控制 人人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上述质量安全方针体现了本公司的宗旨和发展方向,包含了对满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顾客(客户)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持续改进的承诺。在每次的管理评审会议上对公司质量安全方针的适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我公司全体员工将牢记质量安全方针,认真理解质量安全方针的内涵,并在质量活动中得以贯彻,达到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增进相关方满意、追求组织的业绩之目的。
根据《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本公司的《质量手册》、相关程序文件和其他支持性文件的规定,食品安全小组针对符合一次性纸制餐具生产加工的要求编制了此HACCP计划,该计划已通过审核,现决定正式颁布。
HACCP计划是为保证我厂出厂一次性纸制餐具的安全性、提高一次性纸制餐具的内在质量、规范化操作和管理而制定的,其有效实施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防止或消除一次性纸制餐具的安全危害,或者将其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要求涉及一次性纸制餐具安全性有关的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本计划自2019年03月01日起开始执行。
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对原料必须到有资质的单位选购,并做到由合格供应商供应。原料的供应商由采购提出,由质检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其者批准,一年审定一次。新增的供应点应由质检部批准试用,经试用合格后,报总经理或其者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2公司原料由仓库按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合格证、生产厂家外包装情况等验收合格后,入待检库并填写入库单,通知化验员按规定取样,化验员接到样品后,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按法定标准(或厂订标准)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交质检部,由质检部审批盖同意使用章后发给仓库,仓库方可按规定收料入库。
3仓库发料时应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每批应附有盖同意使用章的检验报告书。
3.1凡无合格报告书,仓管员不得发料,生产部可以拒绝收料。
3.2对原料应制定确定可行和保证品质的标准,不合格原料不准投入生产。
4检验合格的原料,仓管员应按要求分别存放,定期复检,合格的原料不能与变质或不合格的原料放在一起,发料时应遵照“先出”的原则,防止积压、变质。
5原料的质量标准由质检部负责制定,总经理或其者批准。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在合格供应商采购。化验员按质量标准检验及出具检验报告书,对于采购不合格的原辅料应追究采购主管责任。
1技术部
1.1 收集供应商资质文件、索取物料样品、检验报告单及质量标准、确保文件在有效期内。
1.2 提出新增/变更供应商申请,填写《变更供应商审核流程表》。
1.3 对质检部对供应商的现场质量审计工作提供支持。
1.4 协助质检部起草《合格供应商名单》。
1.5 建立购入物料台账。包括购入物料日期、数量、检验情况、供应商等。
1.6 评估周期为每年一次。
1.7重点供应商评估类型
重点供应商是指占采购总金额80%左右的那些供应商,而这些供应商的数量只占采购商的供应商总数的20%左右。这类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的金额占采购商的采购总金额的80%左右,对采购商的生产经营好坏影响较大。因此,采购商应同这类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做到商品供求信息的及时互通。其中主要原料包括:乳化剂、防腐剂、皮肤调理剂等。
2 质检部
2.1 审核拟新增/变更供应商资质的性材料,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2 组织必要的现场质量审计。
2.3 审批《变更供应商审核流程表》。
2.4 起草和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单》。
2.5 建立供应商质量档案。包括文件、质量协议、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单及厂内检验数据及报告。
2.6 做好供应商质量档案的动态管理工作。
2.7 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7 负责对生产车间请验的试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稳定性考察,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1 对物料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按照生产工艺及配套使用原则要求进行试生产,并作出具体总结报告。
3.2 对新物料供应商提出生产适用性意见。
5 供应商初选
5.1 物资部根据国内或国外**厂家所用物料的情况及其他渠道的信息,经分析后初步选择生产管理好、质量可靠、信誉好的生产厂家作为候选供应商。原则上候选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2 物资部对拟采购物料的供应商发出拟采购函,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性材料,包括资质材料、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标准等复印件,盖上企业公章。
6 变更供应商申请
6.1 技术部向质检部提出新增、变更供应商的书面申请——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并将拟新增、变更供应商的性资料一并交给质保部进行审核。
6.2 审核完毕后,盖有企业公章的供应商的性材料由技术部存档。
6.3 技术部对供应商的资质和质量管理水平进行初步的评估,并在《变更供应商审核流程表》上勾选意见。
6.4 技术部依据质保部的意见和供应商进行沟通。
6.1 若供应商初步评估不合格,应通知供应商补充相关材料,若供应商无法提供补充材料或发现其提供的补充材料有行为,则通知其拒绝变更供应商。
6.2 供应商初步评估合格,技术部要求该供应商提供足量的样品及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报告。
7 样品评价
7.1 技术部将供检验用小量样品、物料质量标准及厂家检验报告转交化验室安排完成质量检验,判定是否符合法定及我厂内控标准,并出具检验报告书,一式两份反馈质保部。
7.2 样品检验不合格,质检部应通知技术部,拒绝变更该供应商。
7.3 样品检验合格,技术部将供应商提供的少量样品交由使用部门进行小试。
8 试生产及稳定性考察
8.1必要时技术部将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的足量样品交由使用部门进行小批量试生产,一般不少于3个批次,小批量试生产规模由技术部确定。
8.2 质检部负责对试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有必要,还须进行必要的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束后出具相应报告。
8.3 小试的原始数据和检验结果报告,原件交由技术部存档保管。
8.4 车间、质检部负责人在《变更供应商审核流程表》中签字确认,上交质检部。
9 供应商现场质量审计
9.1必要时,主要物料的供应商,物资部根据样品评价、试生产等结果,结合质保部意见进行以下工作。
9.1.1 符合样品评价、试生产的与供应商共同协商进行现场质量审核。
9.1.2 不符合样品评价、试生产的,技术部和供应商沟通。必要时要求改进,达到要求时可以重新评价,否则拒绝变更该供应商
9.2 现场质量审计也可在试生产之前进行。
9.3 现场质量审计的具体流程见《物料供应商现场质量审计操作规程》。
9.4 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在4个工作日内填写《供应商现场审计报告》,做出审核意见及结论。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予供应商,另一份由我厂技术部存档。
GMP净化车间卫生管理:
GMP车间为了防止交叉污染,清扫净化车间设施的工具均应按产品特点、工艺要求、空气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分别,垃圾装入防尘袋中拿出。GMP车间的清扫必须在上下班前、生产工艺操作结束后进行;清扫要在净化车间空调系统运行中进行;清扫工作结束后,净化空调系统要继续运行,直到恢复规定的洁净级别为止,开机运行时间一般不短于该GMP车间的自净时间。使用的消毒剂要定期更换,以防止微生物产生耐药性。大的物件搬进车间时,先要在一般环境中用真空吸尘器进行初步的吸尘净化,然后再准进入净化车间内,用洁净室真空吸尘器或擦拭方法进一步处理;在GMP车间净化系统停止运行期间,不允许把大的物件搬进净化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