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辅导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ISO14001:2015
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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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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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在管理体系中,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部门重要环境因管理和监测,自管理体系运行以来,本部门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汇报:
1、负责管理方针、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贯彻和执行工作
组织人员一起学习方针、《管理手册》,编制了本部门需要的程序文件,并参加了所有培训。
2、负责与部门有关的目标、指标以及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根据目前公司现状、技术条件和相关方的要求,参与制定了年度目标、指标和方案,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3、负责公司顾客咨询的解答,业务的洽谈,合同签订。
4、负责识别并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是总经理的一项承诺。所用的法律法规均有效。遵守法律法规是总经理的一项承诺。所用的法律法规均有效。
5、顾客的反馈,包括顾客意度
1)顾客满意度:进行一次顾客满意度综合评定分析,总体顾客满意率为:97.8分,达到设定的目标,具体的顾客满意度状况,参见[顾客满意度调查]。
2)顾客投诉:体系运行以来,此方面业绩较好,未发生投诉。
6、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能中,属于本部门的主导工作有:
顾客财产的管理:未发生。
可能影响到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
体系运行以来(包括今年度以来),公司的服务项目、顾客均未发生本质变化,故无此项。
合规性义务:
1)目的: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道,识别与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因素相关的新法规及相关资料,有效地倡导与传达并作出相应措施,以保持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合性。
2)内容:
a) 管理部应建立管道以便于了解、收集国际、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确保其新版及有效性;
b) 法律法规识别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的各项活动、产品及服务是否符合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c) 法律法规识别人员应得到相关知识的培训或了解;
d) 根据环境法律法规合规性的评价,对于不符合处,应按照《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改善;
e) 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机构、杂志、客户等管道收集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信息。
f) 公司控制下的相关方(如供货商、施工方等)或人员,公司各对外窗口部门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或信息传达,具体详见《信息交流及参与协商管理程序》。
3)公司已建立《合规性义务及评价控制程序》。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总则:
1) 公司应建立、实施和保持满足环境因素、合规性义务等要求所需的过程。当策划EMS管理体系时,公司应考虑公司内外部环境中提及的问题和利益相关方中提及的要求;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
2) 并确定需要应对的与下述有关的环境因素、合规性义务中识别的其他问题和要求。以确保EMS管理体系取得预期结果;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结果,包括外部环境状况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实现持续改进。
3) 在EMS管理体系的范围内,公司应确定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可能具有环境影响的状况。
4)已建立《风险和机会识别评价应对程序》。
环境因素:
1)目的:通过对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从而确定出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和**改善的重要环境因素及不可接受的风险,作为EMS方针目标的设定依据。
2) 内容:
a) 环境因素的识别必须考虑到公司活动、产品、服务、生命周期的观点及为本公司
服务的相关方对环境的影响;
b) 环境因素的识别必须考虑到正常、异常、紧急、正面、、过去、 现在、将来、直接、间接等各方面情况;
c) 根据各环境因素对环境的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程度评价出重大环境因素/不
可接受的风险作为公司制定EMS方针、目标的依据;
d) 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价和**等级的评估应根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执行;
e) 对于不可接受的风险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可考虑消除、取代、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加以控制。 改善**级必要时需考虑到公司的财力、技术 、相关方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同时需要考虑到其采取措施后可能将产生新的风险并对其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价。
f) 重大环境因素应在公司各部门和各层次间进行沟通。
g) 环境因素及其重要程度应依据公司的活动、产品及服务的变更,定期进行评估,
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
h) 公司已建立《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一、导入准备
1.调研分析及管理体系的编订
2.动员/培训
二、体系发布/运行
3.程序分析编订及试行
4.法规/顾客及相关方需求
5.环境方针和目标订定
6.手册编订
7.书分析编订
8.表单分析编订
9.文件发布/运行
三、体系评审
10.内部审核及检讨改进
11.管理评审/符合性审核
会成员包括院长、或经其授权人或其它科室主管。
2.1:具有决策权人员担任,由院长,或其代理人担任。
.主要任务:
2.1.1 订定环境管理体系方针。
2.1.2 于会议中担任(例:管理评审会议)。
2.1.3 督导推行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工作。
2.2副:具有协助或代理决策权人员来担任。
.主要任务:
2.2.1 协助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方针。
2.2.2 作为的咨询幕僚。
2.2.3 于出缺时,代理其主持会议。
2.3执行秘书/总干事: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担任。主要任务:
2.3.1 掌握会的任务,推动及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工作。
2.3.2 追踪会议中所决议事项。
2.3.3 检讨执行绩效,并于会议中提报。
2.3.4 确保改善活动,持续性的展开。
2.4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科长担任,主要任务:
2.4.1 制(修)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相关支持程序。
2.4.2 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管理作业或会议决议事项。
2.4.3提供建议或研拟可行方案。
2.4.4落实高层管理者的环境管理体系方针。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总则:
1) 目的:对本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各项重大环境因素进行监测与测量,确保公司的EMS方针的承诺、目标的实现。
2) 内容:
a) 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应例行性进行监测和测量。
b ) 测量和监测的方法需文件化。
c) 对公司活动的环境绩效进行常规性监测,对反映公司环境目标指针的特定环境绩效需进行相关参数的监测。
d) 各部门应定期评估其监测状况与相关作业控制状况,环境目标是否符合相关的环境管理方案要求。
e) 针对特种设备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或校验。
f) 所有经校正或调整过的监测设备应标识其校正状态。
g) 定期对监测和测量的结果进行评价,确认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状况。
3) 公司已建立《EHS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文件是否按要求形成目录,文件是否按要求发放。外来文件是否收集并传达。
记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保存相关记录。
是否保存公司各人员教育培训等档案,是否按要求实施培训
是否定期对职工进行了体检,是否有不合格,是否采取改进措施。
是否策划内审,内审实施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进行体系运行绩效监视和测量。
采购计划是否经过审批,信息是否充分。
是否对所用供方进行了有效的供方评价。
是否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录。
是否组织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危险源。
是否对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实施了有效的控制。
是否识别体系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合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