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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识别的输入:
a)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产品描述表、布置图和流程图、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等;
b) 经验;
c)外部信息,尽可能包括与所论该类产品有关的流行病学和其他历史数据;
d) 来自食品链中,与终产品、半成品和食品链终端(消费阶段)食品的安全可能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
危害识别的步骤:
a)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部门都应参加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并提交初步的《危害分析工作单》(初稿),明确每一个产品或过程流程图上的每一个步骤的所有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b) 食品质量、安全小组将各部门识别的《危害分析工作单》(初稿)进行汇总,确定合理预期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形成讨论稿。
c) 必要时,食品质量、安全小组组织各部门对《危害分析工作单》(讨论稿)进行会审,并针对会审意见进一步修改。经理食安小组长批准后定稿。
危害识别的规范:
a) 应明确危害的种类和产生的原因。危害应当以适当的术语表达,如生物种类(例如大肠埃希氏菌)、物体种类(例如玻璃、骨头渣、毛发)、化学构成(例如铅,或通常化学分类如)。
b) 在识别危害时,应考虑特定操作的前后步骤、产品生产设备、产品生产服务和周围环境、以及食品链的前后联系。
c) 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应列出了在所有产品类型(如家禽、肉、鱼)、过程类型(如挤奶、屠宰、发酵、烘干、贮藏、运输等)和加工设备类型(如关闭/打开的电路、干燥/潮湿的环境等)潜在可能(即理论上的)发生的危害;
d) 当下一环节是实际消费时,只要可能,应针对每个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终产品中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并将确定的结果和依据记录入《危害分析工作单》。
终产品的可接受水平应通过以下一个或多个来源获得的信息进行确定:
a)法律法规要求:由销售国部门制定的目标、指标或终产品准则;
b)顾客食品安全要求:与食品链下一环节组织(经常是顾客)沟通的规范,特别是针对用于进一步加工或非直接消费的终产品;
c) 产品的预期用途要求:考虑与顾客达成一致的可接受水平和/或法律规定的标准,食品安全小组制定的可接受的水平;
d) 经验:缺乏法律规定的标准时,通过科学文献和经验获得。
如下方面的信息有助于危害的识别:
a)原料、配料或与食物接触材料中危害的流行状况;
b)来自设备、加工环境和产品生产人员的污染;
c)来自设备、加工环境和产品生产人员的间接污染;
d)残留的微生物或物理药剂;
e)微生物代谢物的增长或化学药剂的累积/形成;
f)厂区出现的危害(危害的未知传播途径)。
企业是否建立并实施对HACCP计划的确认和验证程序,以证实HACCP计划的完整性、适宜性、有效性?
确认程序是否包括对HACCP计划所有要素有效性的证实,确认是否在HACCP计划实施前或变更后?
验证程序是否包括:验证的依据和方法、验证的频次、验证的人员、验证的内容、验证结果及采取的措施、验证记录等?
设备是否按照标准校准验证?
必要时,是否通过有的检验机构,对所需的控制设备和方法进行技术验证,并提供形成文件的技术验证报告。
验证结果是否需要输入到管理评审中,以确保这些重要能被适当的考虑被对整个HACCP体系持续起到作用?
验证不符合时是否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再次验证?
窗户明亮、墙壁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的死角。
地面光滑、平整、清洁、无积水,无杂物。
厂房严密,无啮齿类动物及其它害虫。有防止虫、鼠进入厂房的设施。
原辅料、半成品应分类、定量、**码放整齐,有遮盖防尘措施,有明显的状态标记,可以有效地防止交叉污染和差错。
一切非生产用品不得带入工房,不得在工房内吸烟、吃饭、睡觉、会客,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不得晾晒工装。
楼道、走廊、电梯间不得放置任何生产用具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成品及半成品,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畅通。
物流要分开,有明显的标记,人员、物料要在规定的通道出入,不得穿行。
同一工房或相邻工房的操作安排要合理,不得相互妨碍,不得产生交叉污染。
生产中的废弃物应装在密闭的容器内存放,每日必须及时清理到规定的废弃物堆放站,并立即将容器清洗干净和消毒。
生产区内应设置清洁间,卫生工具齐全,通风良好,工房清洁。用具使用后及时放入清洁间处理干净,工房内不得存放清洁工具。清洁工具和清洁剂(消毒剂)要分别存放,不能造成对产品生产环境的污染。
依据标准 □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专项技术规范:
□ GB/T 27341-2009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 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 其他
审核组长确认:
审核中不合格项需 □书面验证:□FSMS 项,□HACCP 项;
□现场验证:□FSMS 项,□HACCP 项,□其他 张,现按要求已全部验证完毕,全部不合格均予以关闭。
□经验证不能关闭。
本次审核结论为: □ 推荐注册/保持 □FSMS,□HACCP
□ 整改有效推荐注册 □FSMS,□HACCP
□ 其他
签名: 年 月 日
生产配料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生产配料时,计算、称量和配料要有人复核,操作人、复核人均应在岗位操作记录上签名。
产品配料必须准确执行配方和生产指令,不得私自变更配方,低限或高限配料。并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所规定的工艺条件、配料内容和数量、配料时间和方法进行操作。应仔细观察配料过程中的物料变化,按规定对物料参数进行仔细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处理。
使用后剩余的散装原辅料应及时密封,由操作人员在容器上启封日期,剩余的数量、皮重、毛重,经使用者、复核者签名后,由专人办理退料手续。
对再次启封使用的原辅料,应核对标签,检查外观性状,经确认合格后可使用。如发现有异常或性质不稳定的原辅料,应再次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有关管理体系认证的息(《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须知》包含了公开可获得的信息,可在乙方网站获得版本)。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交认证所要求的资料和信息,保证所提交的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并应确保作出的有关声明与认证范围一致。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性问题而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无效、不通过认证、暂停认证、撤销认证和行政处罚)。
3、甲方应为审核活动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同意乙方安排观察员见证审核活动。
4、针对审核活动发现不符合(包括文件审查不符合),甲方应按照审核组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并应承担由于不符合整改延误而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按时实施现场审核,不通过认证、暂停认证、撤销认证)。
5、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审核结论、认证决定等有异议时,有权提出申诉或投诉。
6、甲方需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