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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审核验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是否符合策划的结果,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及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覆盖的所有过程和所有区域的内部审核。
3. 职责
3.1 食安小组长
a) 确定审核组成员及审核组长,批准内审计划。
b) 评审审核结果,并向总经理汇报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任何改进的机会及变更的需要。
c) 审批纠正措施产品,监督各部门实行纠正措施。
3.2 办公室:组织开展内审工作,整理、保存内审记录。
3.3 各部门:配合内审工作的实施,纠正内审发现的不合格。
3.4 审核组长
a) 负责审核各阶段的工作。
b) 制定审核计划及检查表,明确内审员分工。
c) 编写审核报告。
4. 定义
5. 工作流程
5.1 内审策划: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内部审核,且二次内部审核时间间隔应在十二个月内,并配合第三方审核的时间安排,在第三方审核前完成。内审采用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考虑追加临时内审:
a 公司组织架构发生重大变化
b 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时
c 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范围变更包括覆盖的要素和产品时
d 进行第二方、第三方审核前
e 市场需求发生变化
f 客户严重投诉时
5.2内审准备
5.2.1每次内审前,由食安小组长负责任命审核组长,组建审核组。
5.2.3 审核组长负责根据内审计划安排以下内容, 对审核组成员进行分工,编制《内审实施计划》:
a) 审核目的、性质、范围和依据;
b) 内部审核的工作安排;
c) 审核组人员名单;
d) 审核时间、地点;
e) 受审核部门及审核要点;
f) 预定时间,持续时间,会议时间;
g) 审核报告分发范围及日期;
5.2.4审核组收集并审阅受审部门的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文件及以往审核报告编制《内审检查表》,经审核组长批准后备用于内审。
5.2.5 《内审实施计划》经食安小组长批准后提前5—10天发放给受审区域,受审区域若对计划有异议,于内审**天反馈给审核组长以便及时调整。
5.2.6内审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内审员不允许审核自己的工作,以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性、立性。
5.2.7 审核组长在审核3天前,与受审部门负责人接触,约定审核时间、陪同人员等问题。
企业是否建立并实施对HACCP计划的确认和验证程序,以证实HACCP计划的完整性、适宜性、有效性?
确认程序是否包括对HACCP计划所有要素有效性的证实,确认是否在HACCP计划实施前或变更后?
验证程序是否包括:验证的依据和方法、验证的频次、验证的人员、验证的内容、验证结果及采取的措施、验证记录等?
设备是否按照标准校准验证?
必要时,是否通过有的检验机构,对所需的控制设备和方法进行技术验证,并提供形成文件的技术验证报告。
验证结果是否需要输入到管理评审中,以确保这些重要能被适当的考虑被对整个HACCP体系持续起到作用?
验证不符合时是否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再次验证?
洁净区洗涤间分生产工具、容器洗涤间和清洁工具洗涤间,生产工具、容器洗涤间只允许清洗生产工具、容器;清洁工具洗涤间只允许清洗和存放清洁工具。
生产工具、用具清洁干净后,必须立即移至相应的洁具存放间内存放。生产工具、用具清洁期间,未清洁的清洁工具不准进入洗涤间。
待清洗的清洁工具进入洗涤间,清洁后,按地拖、扫把、抹布、水桶分类存放于洁具贮柜内,标明“已清洁”字样。
清洁剂、消毒剂分区放于同一贮柜内,柜上标明“清洁剂”、“消毒剂”所放区位。贮罐(桶)外壁标明品名、配制日期、配制人。
洁净区洗涤间必须在每天生产完毕后按《生产用容器清洁操作规程》、《洁净区水池的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和《洁净区地漏的清洗、消毒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记录。
不得在洗涤间内存放已清洁的清洁工具、清洁剂、消毒剂之外的任何物品。
洗涤间清洁后在房门口挂上“已清洁”的卫生状态标志。
1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2 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3 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4 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厂区环境 5 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低水平。
6 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7 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发生。
8 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
9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
10 宿舍、食堂、职工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生产管理文件包括产品生产工艺规程、生产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岗位SOP)、生产记录等文件。凡正式生产的产品都必须制订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程序(岗位SOP)、产品生产记录。
制定程序
生产工艺规程由生产部负责组织编写,由技术部组织会审,由总经理或人员批准后颁布执行。
岗位SOP由技术部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部)编写,报技术部审核,由总经理或人员批准后颁布执行。
生产记录由车间技术人员制定,生产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制定要求
生产工艺规程必须按产品申报批准的工艺规程制定,不可任意更改;若因工艺改革、设备改进或更新,原辅料变更等,须提出申请并经验证。
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应合理、可行;便于操作人员掌握;必须包括每一项必要步骤、信息、参数;不得任意更改,若因工艺改革、设备改进或更新、原辅材料变更等,须提出申请并经验证。
记录应包括必要参数,使文件可追溯。
内容
生产工艺规程的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剂型、规格;配方和依据;生产工艺流程;
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
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和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
中间产品的检查方法及控制;
产品生产中的各项工艺关键控制点;
包装要求、标签、说明书(附样本)与产品储存方法及有效期(保质期);
原辅材料的消耗定额、技术经济指标、物料平衡以及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
设备一览表、主要设备生产能力;
安全及劳动保护;
劳动组织与岗位定员;
附录(常用理化常数、曲线、图表、计算公式及换算表等)。
甲方获得认证后,应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应持续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乙方《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须知》的有关要求。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监督审核(包括专项监督和不通知检查)、认可机构的确认审核和见证评审。
甲方获得认证后,有权根据《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须知》的要求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但不得以损害乙方声誉的方式使用管理体系认证结果,不得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过程或服务通过认证,不得做出使乙方认为可能误导或未经授权的有关管理体系认证的声明。如果甲方将认证证书的副本提供给其他人,认证证书应被完整地复制并符合《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须知》的有关要求。
在证书有效期内,当以下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报:①发生与获证领域有关的重大投诉;②发生重大事故;③发生任何违法行为或产品/服务被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④被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⑤发生其他对认证有影响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变更;组织和管理层变更;联系地址和场所变更;获证管理体系覆盖的运作范围;管理体系和相关过程的重大变更;管理体系覆盖的有效人数变更等);⑥认证公开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需通报事项。
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撤销时,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认证证书被撤销的,甲方应将认证证书交回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