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APQP *四阶段:
6.4.1 试生产:
APQP 小组应采用正式生产工装、设备、环境(包括生产操作者)、设施和循环时间按《试生产控制计划》来进行试生产。对制造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试生产的较小数量通常由顾客设定,但APQP 小组可以设定**过这个数量。试生产的输出可以用来进行:初始过程能力研究、测量系统评价,较终可行性、过程评审、生产确认试验、生产件批准、包装评价、质量策划认定。
6.4.2 测量系统评价:
APQP 小组使用规定的测量装置和方法,按照工程规范、控制特殊特性所需的测量系统。依据《测量系统分析计划》进行测量系统评价。
6.4.3 初始过程能力研究:
APQP 小组依照《初始过程能力研究计划》对控制计划中标识的特殊特性进行初始过程能力研究。评价生产过程是否准备就绪以及过程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6.4.4 生产件批准:
APQP 小组应确认由正式生产工装和过程制造出来的产品是否满足要求,满足要求后批准正式量产。
6.4.5 生产确认试验:
APQP 小组应对试生产制造出来的产品进行产品是否满足工程标准的试验。试验应是全项目的试验(包括全尺寸、功能和性能)。并对数据和结果进行记录。编写《生产确认试验记录》。
6.4.6 包装评价:
APQP 小组对包装进行评价,以确保产品在正常运输中避免损坏和在不利环境下受到保护。作出《包装评价记录》。
6.4.7 控制计划:
APQP 小组通过试生产发现的问题,在试生产控制计划的基础进行改进,制定《控制计划》。并按《控制计划检查表》进行检查评定。
6.4.8 质量策划认定和管理者支持:
APQP 小组应对各个项目进行认定,对未认定的项目提出改进措施。召开管理者参加的评审会议,以取得管理者代表的支持。

6.2 APQP*二阶段:
6.2.1 收集相关产品图样:
APQP 小组收集顾客提供的有关产品的加工图纸和加工技术协议,并对图纸和加工技术协议进行评审来确定是否具有足够的数据以表明每个零件的参数要求。收集产品的样品,作为产品实验和检验的参照
6.2.2 产品要求:APQP 小组识别和整理产品的功能、耐久性和外观要求,以及实验或检验时的样本容量、频率和检查标准。确定那些特性影响或控制满足功能、耐久性和外观要求的结果。
6.2.3 材料规范:APQP 小组根据产品的物理特性、性能、环境、搬运和贮存要求来评审材料规范。
6.2.4 设备、工装、试验设备要求:
APQP 小组应确定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设备、设施、工装和试验设备,确定是否需要新设备、设施、工装,并提出新设备、设施和工装的要求,保证新的设备和工装有能力并能及时供货。按《新设备、工装和试验设备检查表》检查。
6.2.5 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清单:
APQP 小组应识别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建立《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清单》。
特殊特性清单中 产品特性标识为: ▲ 、过程特性为: ○
6.2.6 小组可行性承诺和管理者支持:APQP 小组作出可行性承诺并得到管理者代表的支持。

6.1 请购:
6.1.1 计划性请购案,由采购根据系统提出请购单进行原物料的请购。
6.1.2 非计划性购案由需求单位视实际需求提出请购。
6.1.3 重大设备及项目计划由项目负责人请购。
6.1.4 单工序委外需求由生管及相应单位提出。
6.2 采购:
6.2.1 采购员根据订单和原辅料库存情况,通过K3系统运算生成采购合同或由相关部门申请采购申请单。
6.2.2 采购经过询、比、议价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报价,确定具体单价后根据合同或采购申请单制作《采购订单》并追踪《采购订单》的签回,供应商需签回《采购订单》后,采购据此追踪所采购物品的交货;采购承办人须明确掌握供货商接单之意愿、能力交期,以确保采购物品供应之接续性。
6.2.3 委外加工: 采购课根据K3系统运算生成《采购申请单》,根据委外加工商的实际情况确认委外加工商,生成系统《委外订单》,《委外订单》签回后跟踪交货;
6.3 选择供应商:
6.3.1 采购课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上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6.3.2 若需于《合格供应商名录》之外的供方采购,则按《供应商管理程序》执行。
6.4 采购信息:
6.4.1 产品特性:如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尺寸、性能及其他质量要求。
6.4.2 质量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质报告、炉号、批号。
6.4.3 体系:如是否通过ISO9001等体系认证或产品认证。
6.4.4 环境:是否有进行有害物质、环境管理。
6.4.5 其他:如加工能力和人员要求。
6.5 交货:
6.5.1 采购须根据订单上的交货日期或送货通知单上交货日期要求厂商如期交货。
6.5.2 若因质量或其它异常造成无法达交且影响客户交期时,采购需及时以邮件方式通 知生管及相关部门,并呈报部部门较高主管申请改单或向同业借料。针对客户*或认证通过的物料供货商,需24小时内由业务及相关部门以邮件方式通知客户, 得其同意方可更改; 如不同意,与其商讨解决方案。
6.6 验收作业:
6.6.1 采购的原材料到公司后,仓库保管员依采购订单及供方送货单点收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并通知品保部进行检验或验证,品保部按《检验与测量控制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仓库员按《产品防护控制程序》标识入库存放;若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6.2 外协件到公司后,仓库保管员依据《委外订单》对外协件的品名、标识、加工类别及交付日期进行点收,并通知品保部进行检验或验证。品保部按《检验与测量控制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按《产品防护控制程序》标识入库存放;若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6.6.3 当本公司或顾客提出在供方货源处对采购的原辅料或外协件进行检验或验证时,本公司应与供方交流采购信息,以便规定检验或验证的安排,及产品的放行方式。
6.7 结报:
6.7.1 物料经验收合格后,仓库将验收单据转采购承办人。
6.7.2 对帐截止日期为每月1-25号为当月货款﹐26号至月底为次月货款,各交易厂商应于每月月底制作好对账单并与采购承办人完成对帐作业。
6.7.3 若厂商因违约交期、质量异常及其它扣款项目,采购则应据实执行扣款结报。
6.7.4 对帐无误,采购承办人通知厂商于规定时间将发票交于我司,以示交易有效。
6.8 付款:财务依照采购《付款申请单》进行付款,参考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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