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所在地厦门
发货地厦门或福州
时间45天内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可规范修订即将完成
CNAB-A2:2002《〈认证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在职业健康安全认证活动中的应用要求》是CNAB的一份认可准则文件,自2002年5月发布实施以来,作为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管理的依据,对认证机构OHSMS认证的管理和认可评审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认可实践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有的规范文件的部分规定需要调整、完善和补充,有关OHSMS认证业务范围划分和管理要求也需要调整,以便更趋完善、合理,适应目前的OHSMS认证的认可管理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CNAB组织有关对CNAB-A2:2002文件进行了修订,对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和管理也进行了调整。此次文件修订总结了国内OHSMS认可管理几年来积累的经验、合理吸纳了国际**的做法,并适当参考了CNAB-AC32:2002《认证机构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应用指南、CNAB-AC12:2002《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应用指南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此次调整为方便认证机构的操作和认可评审管理,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领域的业务范围分类,即欧盟经济活动分类39大类为基础,充分考虑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特点,根据每一行业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高低和该行业对认证审核员能力的要求不同将业务范围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级业务范围的风险等级高。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业务范围CNAB将实施不同的管理和见证抽样方案。目前,文件修订稿已完成,正在组织讨论,将于近期在CNAB上公布,广泛征求各认证机构及各有关单位的意见。该文件计划在2004年3月发布实施。届时,CNAB将采用新的OHSMS认可规范进行认可评审和管理,对于原来使用CNAB-A2:2002版文件认可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对照新修订的认可规范对机构的管理和业务范围的管理进行调整,CNAB将结合年度监督和复评对这些机构认证管理的调整进行评审。
本部分考虑了与 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和GB/T 28001-2011《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要素的融合,特别是充分考虑了与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要求》标准技术内容的协调。在Q/SY 1002.1-2007 的框架基础上,融入了国际石油公司有关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优实践做法,以及AQ9006-2010《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相关要求,形
成现有技术内容。
本部分旨在为组织规定有效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这些要素可与其他管理要求相结合,
帮助组织实现其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各类型组织依据本部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健康、
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时,应充分考虑组织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
因素。

督查工作方式
(一)统一调度指挥
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专项办建立组长工作微信群及地方联络群,通过微信群实时调度有关工作。每月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细化督查内容,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制定督查任务计划表,实现任务精准安排,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二)开展精细排查
督查组根据任务计划表、各类清单台账、热点网格信息及工商、电力数据等,对企业(单位)涉气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精细化排查,并将每日检查情况通过环境执法平台督查APP(以下简称督查APP)报送专项办。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针对具体任务固定证据,保存相关资料,必要时可现场制作询问及勘验笔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组织应明确各级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责任,**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的建立与运行。高管理者应对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和明确的承诺。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终责任由高管理者承
担。
各级应落实有感,通过以下活动予以证实:
a) 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 制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
c) 确康、安全与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和实现;
d) 主持管理评审;
e) 提供必要的资源;
f) 明确作用、分配职责和责任、授予权力,并提供有效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g) 确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其他活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使员
工感受到自己对安全的重视和。
组织应建设和维护企业安全文化,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员工的安
全和安全行为,形成具有其特点的安全价值观。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
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评价对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可以和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评价一起
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注:对不同法律法规要求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定期评价的频次可以有所不同。
5.6.3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处理实际和潜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
措施。程序应明确下述要求:
a) 识别和纠正不符合,采取措施减少因不符合而产生的风险和影响;
b) 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
c) 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 记录和沟通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如果在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中识别出新的或变化的危害因素,或者对新的或变化的控
制措施的需求,则程序应要求对拟定的措施在其实施前行风险评价。
为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的原因而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相
适应,并与面临的风险和影响相匹配。
对因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任何必要变化,组织应确保其体现在健康、安全与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
我国实行ISO14000的基本原则
在中国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应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①符合国际标准基本要求的原则。为与国际接轨,便于国际间相互认可,中国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应当符合国际标准的基本要求,按国际标准规范操作程序。
②结合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的原则。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与其它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不少共同点,但也有自己的特点,应把中国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与国际标准结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
③实行统一管理原则。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政策性较强,对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必须实行统一管理,方便企业。保证我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④坚持积极、稳妥、适时、到位的原则。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流程:
1、认证咨询
2、认证申请
3、签订合同
4、认证审核
5、核准发证
6、证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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